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准新郎,因筹办婚事缺钱,竟于出差途中在火车上“顺手牵羊”,拎走旅客的行李箱。3月30日,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卿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27岁的张某卿,原系某高速公路经理部测量技术主管,因虚心好学,工作成绩突出,迅速成为该单位的业务骨干,深受领导的器重,案发前已被该单位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而他自己近来也是喜事连连,即将与相恋多年的女友成婚。
2007年1月12日,张某卿出差返程,乘坐从上海开往厦门的K197次旅客列车到三明,在卧铺车厢,在心里甜蜜地构织着婚礼筹备的他一心想将婚事办得风风光光,但又苦于囊中羞涩。次日凌晨三点半钟,列车快到三明火车站时,看着车厢上行李,张某卿心里突然间闪过一个念头“要办个风光的婚礼,需要很多钱,何不趁机偷点东西卖钱呢?于是,当火车停靠在三明站时,张某卿迅速从自己卧铺对面的行李架上取下一只行李箱。下车时,因神色慌张,张某卿被列车员拦下盘问。随即,刚醒来的被害人钱某冲上来当场指认,张某卿被人赃俱获。经清点,被盗行李箱内共有现金8000元以及“中华”硬盒香烟等价值1459元的物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旅客列车上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故从轻作出以上判决。(作者:黄涵 王冰、王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