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璩美凤当年的性爱光碟事件轰动一时,如今却被“复制”在一名普通女子的身上。陕西女子小云万万没有想到,3年前与前男友的性爱场面竟被偷偷录下并制成光碟,对方以此向她的丈夫勒索60万元。性爱光碟还被寄到了小云的父母手中,连丈夫公司的员工都差点收到光碟。近日,广州市中院二审裁定此案,勒索者王强获刑四年。
前男友持性爱光碟勒索
据了解,2002年小云和男友王强同居。“当时我不知道王强已结婚。得知真相后,就离开了王强。”小云说,2005年8月,她和陈海结婚。婚后,她经常接到王强的电话或短信,说他离婚了现在没钱,还说“你是我以前的女朋友,要给我补偿”之类的话。
王强在屡次要钱失败后,终于使出了杀手锏。2005年8月23日上午,王强再次打电话给小云要钱,并约小云在银河酒店B8房见面。见面后,王强张口就要100万元,并称录了两人的性爱光碟。小云报警后民警到场,王强已离开酒店,小云打他的电话,在电话里,王强说要60万元人民币。
此后,小云和丈夫的平静生活被彻底打破。陈海不断收到同一条手机短信,内容是:“小云,求求你帮我一把吧,你想想办法,先借我几万元钱,救急一下好不好,我的生意就要完蛋了,你救一下我。”
父母收到女儿性爱光碟
2005年9月3日,陈海公司一名员工突然收到一条奇怪的手机短信,上面称:“你认识小云吗?最近出了一张写真专辑!想看就赶快发收件地址过来,本部将以最快速度邮寄!免费!”该员工认识老总陈海的老婆小云,也听说了她最近被一个叫王强的男子勒索,所以就没有理睬。后来,该员工代表陈海和王强交涉,王强在电话中称要60万元,否则就将性爱光碟在马路上散发、贩卖。
2005年年底,王强托朋友李利在沙河大街邮政局寄了一张VCD光碟给小云父母。这张光碟里录有王强和自己小云的性爱过程。
2006年6月10日,小云到天河区兴华派出所报案,并说出王强再次约自己交易的时间和地点。随后,民警随小云到交易现场将王强抓获。
天河区法院认定被告人王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揭发隐私相威胁,对公民财物强行索取,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于2006年12月8日判处被告人王强有期徒刑四年(曹晶晶、方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