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执行人员在湖北荆门执行案件,两次遭遇围攻
-12名执行人员中有6人受伤,两台警车轮胎被扎破
-大河报记者采访时,遭到身份不明人员殴打,身上多处骨折
-此事已引起两地有关部门重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核心提示
3月20日和3月22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赴湖北省荆门市执行一起案件,先后两次遭遇围攻殴打。南阳中院和配合执行的荆门市中院12名执行人员中,有6人被打伤,两台警车轮胎被扎破。本报(大河报)南阳驻站记者在采访中也遭到围攻殴打,身上几处骨折,目前正在接受治疗。
事发后,本报领导前往湖北慰问了记者。南阳市委宣传部向本报记者发出慰问电,当地有关部门前往看望。南阳中院就这一暴力抗法阻碍执行案件已送呈报告,目前,案件执行、追查凶手、善后处理等正在推动中。
“执行依据十分充分”
“这是一起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我们已把有关情况紧急呈报给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通报给了湖北省荆门市有关部门。”3月23日,南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道义在荆门告诉本报特派记者,“我们依据的是河南省高院的终审判决书和本院的民事裁定书,案件执行的依据十分充分。”
事情源于一起购销合同纠纷案。1995年,因购销合同纠纷,河南省镇平县马庄冷冻厂起诉湖北省五三罐头厂。同年,南阳中院判决:双方所签合同有效,终止履行。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五三罐头厂偿付马庄冷冻厂违约金250余万元,逾期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赔偿金至付清为止。
五三罐头厂不服,上诉。河南省高院1996年5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第一条,撤销第二条;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五三罐头厂支付马庄冷冻厂违约金166万余元,逾期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马庄冷冻厂向南阳中院申请执行。到去年底,加上利息,执行标的已达到505万元。
“十余年来法院往返百余次,更换了3起执行小组,才执行11万元。”刘道义说,“2006年,根据中央政法委文件精神,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南阳市中院根据案件多、人员少特点,将案件分解到各业务庭,抽出专人分包执行,已执结了90%的积案,收到良好的效果。该案是被分解在刑事审判庭的积案,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宋长义、刑庭副庭长李国良、审判员戴合军3人成立执行小组,专职执行分解给刑庭的执行积案。”
据李国良介绍,2006年10月起,他带队到被执行人所在地4次,前两次被执行人根本就不予接见,讲再多的好话不管用。随后,根据执行小组调查取证的材料,南阳市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追加了债权债务相关方——湖北省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与五三农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屈家岭管理区国资委负责人进行了签收,但五三农场和管理区负责人仍不见面也不谈执行事宜。
“2006年12月12日,执行小组在无奈的情况下,动用强制措施,到五三农行查询7个账号,其中社保资金账户有1420余万元,预算资金账户有755万元。根据财政部门规定,除社保专用账户外,法院对其他账户均可查封,所以冻结了屈家岭管理区预算账户资金755万元中的370万元——当时执行组考虑到五三农场、屈家岭管理区比较困难,少冻结一点可以让他们能够运转。”3月24日,荆门中院一位副院长告诉南阳市中院领导和本报记者,南阳市中院的执行依据很充分。
异地执行一波三折
2006年12月13日,屈家岭管理区主要领导、五三农场主要领导与执行小组见面,认真听取了南阳市中院执行小组的工作汇报,相互取得了谅解。五三农场法定代表人、屈家岭管理区党委的黄书记愿意配合执行,但他说该款是社保资金,是先放在预算账户上准备以后再转账的。黄书记提出条件:给一部分现款,给两台小轿车和一栋楼房抵账。其后,被执行人交执行款及执行费共38万元。两台破旧的轿车,被执行人要求作价30万元以上抵账。执行小组看了车辆后未敢接收。
今年1月初,五三农场、屈家岭管理区派人到南阳协调此案,意见是:一、领导的认识提高了,由原来的不还款到现在还款,请法院理解;二、准备给50万元,多了没有,另拿一栋楼房抵账100余万元。马庄冷冻厂不同意:一、本金加利息已有500余万元,只给50万元,无法还账;二、楼房在屈家岭管理区,卖掉吧没人敢要,不卖吧自己住不成。
今年2月,被执行人又派人带20万汇票到南阳,马庄冷冻厂仍不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执行小组向院领导作出了汇报,决定划扣法院在五三农行冻结的370万元。
执行人员在银行遭到殴打
“3月20日,南阳市中院又增派了4名法警,同时请求荆门市中院配合。院领导一再叮嘱:要严格依法办案,注意工作方法,灵活掌握,顾全大局,保证安全。”负责和荆门方面协调案情的南阳市政法委书记杨强德告诉记者。
参与执行的法警告诉记者,荆门市中院派出4名法警配合执行。3月20日下午4时40分,两地执行人员包括司机共12人到达五三农行,李国良找行长协调划扣事宜,其他同志到营业大厅办理划扣手续。
办理划扣手续时,大厅里有4个中年妇女在打扑克,见到法警,立即站起来问:“你们是哪里人?你们干啥?”南阳中院法警高凡回答:“办个手续,查个账号。”一个中年妇女向外跑去。一会儿,几个男子进入大厅高喊农行的执行人员:“不要写,给我们查个单据。”执行人员继续工作。当银行将划扣手续办完,只差签字时,有个男子首先用力将大厅的不锈钢护栏推倒,见无人理睬,他开始高喊“不准照相”。很快,大厅挤满了人,那个男子用力猛推荆门中院的法警。法警被推倒在墙角,头碰在墙上,当时起不来。不久,围的人越来越多,一些人大声高喊:“他们是河南的,来拿我们社保的钱,不能让他们走!”法警进行解释后,一些人仍高喊:“不是社保金也不能拿走。”边吵边把法警分开后围攻。
有个人在接听手机后一挥手,十几个年轻人迅速进入混乱的人群里,开始对每个穿警服的人进行拳打脚踢。两地法警无一人还手。法警高凡拍照记录,被几个人又打又踢地抢夺相机。
高凡回忆,他见人多,又不能还手,想冲出人群,拿相机的手被抢夺者的胳膊用力一推,相机碰破了一个抢夺者的额头。那人高喊:“打人了!”顿时,又有十几个年轻人冲向高凡。高凡跑了100多米,被五六个人追上打倒在地,相机也被他们摔成几片。高凡嘴被打破,鲜血直流,头上多处被打肿,牙被打松动,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
此时,荆门市中院的法警因劝说被几个人从警车里拉出来,长时间遭到拳打脚踢,事后经检查被打成脑震荡。南阳市中院的司机刘洋将摄像机放入警车里,几个人要毁坏警车,硬逼着刘洋交出摄像机,将录像带和电池拿走,两台警车轮胎被扎破……
围观的一位老人说:“不能把人家打成那样,有啥只管说嘛。”有个年轻人将老人打倒在地:“关你啥事,老不死的。”
南阳市中院一名法警冲出围攻,喊来管理区人员做工作。当地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事态才未进一步恶化。
执行法警告诉记者:“五三农场和屈家岭管理区有关领导随后向我们提出要求:把划扣的手续拿出来,不拿出来群众恐怕不让走;车辆损坏管理区给修好,但必须把划扣手续拿出来;执行问题以后再谈。一直到晚上11时40分,在河南省高院执行局领导向湖北省高院执行局领导通报情况后,我们在公安民警的护送下才得以离开。“
行长办公室内再遭群殴
3月22日下午,南阳市中院欲取回上次留在五三农行的证件等,副院长刘道义专门给五三农行刘行长打电话:“第一要保证我们执行人员安全,第二不要向五三农场通风报信,第三归还证件,出了问题你行长负责。”此前,法院把有关情况通知了本报驻南阳记者站首席记者郭启朝,郭启朝随行采访。
为了不引起注意,南阳中院执行局局长丁建民等人开车到沙洋后将警车停下,执行人员换乘出租车去五三农行。
见面后,刘行长说:“按法律规定,我应该将划扣手续给你们,但我在五三农行生活工作,你们把手续拿走,我就无法在这里生活和工作,他们要找我的事,希望法院给我一个台阶,让管理区领导也过来协商一下。”执行人员表示同意。
此时,银行外聚集了很多人,执行人员认为事情复杂立即打了110(时间是下午3时18分)报警。不久,一群人将银行楼上的防护栏弄坏,踢开刘行长的办公室的门,不由分说拿起室内东西,砸向南阳中院的执行人员。其中3人拿起花盆向丁建民头上砸,丁建民当时昏迷过去。还有几个人围住李国良拳打脚踢,李国良腿部被打破,鲜血直流,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五三法庭的法官童大为在救护李国良时被殴打。在门口的南阳中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全被4个人打倒在沙发上。
刘行长见状,扑在王全身上保护,也被几个人打伤。刘行长跪下哀求让他们别打了。有个年轻人又把刘行长打翻在地……约8分钟后,这些人仓皇离开……
本报记者遭十几个人殴打
随行采访的本报记者郭启朝一直在银行外围观察情况,当他从电话中得知丁建民等人受伤,又看街上黑压压一片人群后,急于拍下证据,就到银行对面的楼上,选择四楼作为拍摄点。拍摄时,闪光灯一闪,郭启朝被楼下的人发觉,一群人上楼找他,郭启朝躲到楼内厕所将两道门反锁,有十几人上楼后将门踢开,对郭启朝进行殴打,并砸坏摄影器材,同时还抢走手表、录音机,强行搜身……他们不停地叫着“他是记者,打死他”!
“挣脱后,根据事先的观察,我知道东面大约100米的地方就是屈家岭派出所。我没命地朝那个方向跑。后面的人穷追不舍,突然迎面出来一个人将我拦腰抱住摔倒在地,后面赶上来的人又对我拳打脚踢。十几只脚踢我的腰部,有两脚踢在我的肋骨上,钻心的疼痛,我感到肋骨断了……”躺在医院的郭启朝回忆。
之后,在一名当地人的帮助下,郭启朝跑到派出所。“断裂的肋骨刺得我钻心的疼。我手扶着接待室里一张床的床沿,半撑着身体。身边一位瘦瘦的民警要我将鞋脱掉检查搜身。我没让他搜。他发现我兜里装有一笔记本,让我交出来。无奈,我偷偷撕下关于这起暴力抗法的采访记录,将采访本交给他。由于我的手机被抢走,我请求他让我用所里的电话给我的领导打个电话,但是遭到这位民警拒绝。”郭启朝告诉记者。
据郭启朝说,在派出所一个多小时,他的疼痛无人管无人问,无法和外界取得联系。在见到所长时,所长还对郭说:“你们来了净给我们添麻烦!“
此事引起两地有关部门重视
之后,受伤人员被送到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其中,本报记者郭启朝伤情最重。据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初步检查,郭启朝被打致左侧第10、第11肋骨骨折,左肩胛骨骨折,肺部挫伤,两侧胸腔积液等。
事件发生后,赴湖北省荆门市看望执行案件工作组的南阳市政法委副书记杨强德,南阳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道义迅速向当地党委和荆门市中院作了通报。荆门市政法委副书记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前往现场,派车送执行人员离开现场,把伤者安排到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荆门市政法委领导批示,要用最好的医生救治伤员。当晚9时,荆门市有关部门领导到医院慰问了伤者,表示一定认真查明事实真相,严肃处理。
事发后,南阳市委宣传部向郭启朝发出慰问电;南阳市政法委、市中院领导、本报领导赶到医院慰问了伤者。
南阳市中院向河南省高院呈报紧急报告,并通过省高院要求有关方面:对农行拒不协助、通风报信的直接责任人,由当地政法机关和上级银行追究其法律责任等;对记者被抢走的价值10多万元的采访器材,责成当地公安机关限期追回,并对相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对五三农场管委会有关领导怂恿、煽动不明真相群众殴打干警、新闻记者的行为,责成当地党委和政法机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请荆门市责令当地有关部门追回协助划拨的存款,以尽快执结,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本报领导向荆门有关方面提出,维护法律权威,维护记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采访权等。
据荆门市中院一位副院长透露,当地党委、政府召开会议,要求有关单位一方面妥善处理案件执行问题,另一方面加紧新的案件的侦破。
昨日,荆门市有关方面表示,伤者的医疗费用由荆门方面承担,本报记者的采访器材等由当地宣传部协调追偿。
据了解,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文/刘忠;图片由本案执行人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