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年龄、假扮大款,时年20岁的小青年于洋先后与4名少妇“网恋”,并骗走她们200余万元。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于洋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于洋1985年出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2005年2月,他通过互联网交友中心结识了武汉少妇阿丽(化名)。他称自己是南开大学金融系毕业的高材生,现年33岁,在上海开了一家公司,骗得阿丽的信任。2月13日于洋邀阿丽到宁波和他见面。见面后,于洋向阿丽求婚,阿丽对于洋的真实年龄产生怀疑。于洋赶紧解释,自己与上海首富周正毅的案子有牵连,而上海市公安局某领导是自己的干爹,出狱时干爹把他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改成了1985年。
2005年3月,于洋到了武汉,拿出一张伪造的与阿丽结婚的结婚证,谎称是其二叔帮他们办好的。
“结婚”后,阿丽帮于洋还了近60万元的债务。后来于洋说公司资金周转不灵,阿丽又给了他60多万元。2005年6月25日,于洋说要去上海拿钱,离开了武汉,再也没有露面。
阿丽报了案,武汉警方后在广州将于洋抓获。
经查,于洋以类似手段,分别骗取了上海、广东3名少妇的28.4万元、47.5万元、近8万元,总共骗得209.73万元,至今仍有194.98万元未归还。其开办有一家公司,但无实质性经营活动。其所谓的社会背景也是虚构的。
去年,武汉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于洋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于洋不服上诉至省高院,他声称自己没有诈骗,与4位少妇只是民事纠纷。但省高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梅军、涂文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