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我要回家,呜呜呜……”
“你在水库边?我马上就来。”
“是谁带你来的?”
“是他!”
两段如此的对白,两次女儿的哭诉,竟让一位39岁的父亲二话没问,就拿起尖刀,捅向女儿身边19岁的小伙。
他本以为这一刀捅向的是“强奸爱女的色狼”,但不幸的是,倒下的其实是女儿的男友,而女儿被强奸,也只是父亲鲁莽间的猜想……
家住沈阳新民市梁山镇的小梅(化名)通过朋友介绍认识19岁的肖某,交往中,肖某提出要和小梅处对象的想法。
2006年9月21日上午9时,小梅接到肖某打来电话。“反正也没事,我们去水库玩玩吧!”因为感觉和肖某不太熟悉,小梅便叫上朋友徐某等人骑着摩托车赶到新民市周坨子水库。半路遇到肖某后,众人骑着摩托车在水库兜圈游玩。
不大一会儿,同伴中有人觉得没意思,骑着摩托车先行离开,小梅也想回家,肖某表示要多玩一会儿,不同意让小梅先走。十分生气的小梅便给父亲谢洪伟打电话。电话里女儿断断续续带着哭腔叙述,让谢洪伟误以为女儿被人强奸了。
莽汉持刀救女 小伙倒地身亡
“总有人说那个地方有妇女被强奸,我认为我家孩子也被人……”39岁的谢洪伟当庭解释自己犯罪动机时这样说。随后谢洪伟便揣上一把尖刀,带上一名亲属骑着摩托车赶到现场。
几乎与此同时,先期离开水库的小梅同伴有人骑车肇事。小梅和肖某又来到肇事现场。就在这时,谢洪伟骑车赶到现场。正蹲在路旁哭的女儿表现更加坚定了他的判断,谢洪伟恼火了。“是谁把你带来的?”谢洪伟焦急地询问。“是他!”小梅用手指了一下身旁肖某,意思是说自己是和肖某一起来游玩的。不料谢洪伟误会了,二话不说奔向肖某,撕扯中,肖某捂着肚子倒地身亡,而谢洪伟手中多了一把带血尖刀。
案发后,谢洪伟于当日下午向警方投案自首。
误会惨酿悲剧 父女庭上痛哭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谢洪伟因误认为肖某将其女儿强奸而持械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案发后谢洪伟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故可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
“谢洪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9万元……”听到宣判,人群中有了一点骚动,谢洪伟低头想了一下后抬头说,“我要上诉。”
整个过程中,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小梅一直躲在家人身后,回避着所有人的视线。直到谢洪伟被法警带进法庭时,小梅开始大声喊着爸爸。
而在听到女儿喊声,谢洪伟眼睛湿润了,随后被带进法庭的他直到宣判结束后才有了唯一一次回头。和女儿的对视,更让他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泪水夺眶而出。
宣判结束后,当谢洪伟被带至法庭走廊里,冲在前面的小梅不停喊着爸爸。谢洪伟又一次回头望着女儿,告诉家人,“照顾好女儿吧。”随后眼泪流了出来。
“这是误杀呀,洪伟在村里人缘可好了。”旁听的一位家属默默说着。(温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