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家四星级酒店的服务员杨明利趁查房机会,拿走客人价值29万多元的大钻戒,结果被客人怀疑并报警。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一中院因此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杨明利有期徒刑10年。
现年20岁的杨明利是天津人,在某四星级酒店当服务员。2006年8月16日清晨,住在1111号房间的钱先生要退房离开酒店,杨明利被派去查房。杨明利发现床头柜上放着一块手表和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此时钱先生已离开房间。杨明利将钻戒藏起,等钱先生走后给前台打电话说客人将手表忘在客房里了。这时钱先生想起忘拿手表和钻戒遂匆匆返回房间。杨明利将手表交给钱先生,钱先生问钻戒在哪里,杨明利说只看见手表。看见钱先生疑心自己,杨明利连忙离开房间。钱先生报案后,杨明利在民警盘问下交代了盗窃钻戒的事实。
一中院审理认为,杨明利盗窃的钻戒经鉴定价值29万多元,杨明利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郭志霞、常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