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柱还装傻,发短信问我家门口怎么停了那么多警车。”大兴居民雷某说,21岁的王宝柱就是杀他女儿的凶手。上午10时,雷某的说法得到法院的认同,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宝柱死刑。
王宝柱只有高中文化,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从2006年7月11日起就被羁押。检方的说法是,王宝柱与雷霞(化名)原系男女朋友关系,王宝柱对雷霞提出与其分手不满,遂于2006年7月10日凌晨,潜入雷霞家中藏匿。次日凌晨,王宝柱在雷霞的卧室里,采用扼压颈部、用电线勒颈部等手段,致雷霞机械性窒息死亡。
雷霞之母介绍说,2006年7月10日晚,她和女儿在家,后她将房门锁上,回房休息,23时许,雷霞回卧室休息。11日6时许,她叫雷霞起床时,见雷霞嘴角有血,脖子上有勒痕,身子已经凉了,且没穿衣服,她给雷霞穿上衣服。后来她发现库房门的钥匙不见了,库房门是卷帘门,一直锁着,但钥匙就插在上面,没人拿过这钥匙。如果从库房进来,也能进入雷霞的房间。雷霞之母说,王宝柱在她家住过,知道卷帘门怎么开,后来雷霞和王宝柱分手了,但王宝柱不愿意。
案发于凌晨,警方前来勘查现场,这时雷某发现手机上有条王宝柱发来的短信,内容是门口怎么那么多警车。但是,王宝柱住得很远,怎么会知道雷家的情况?惟一的解释就是他在附近。经法医鉴定,阴棉斑迹混合结果符合王宝柱、雷霞DNA混合产生的分型结果。王宝柱被抓获后,承认其杀死了雷霞。
王宝柱的辩护人提出,王宝柱没处理好与雷霞的朋友关系,属偶发激情犯罪,恶性相对较小。但法院认为,王宝柱在雷霞提出分手后继续纠缠,遭到拒绝后就起意杀害雷霞,他的犯罪行为是有预谋、有准备的故意杀人行为,主观恶性大,不能从轻处罚。(记者杨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