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下岗多年的妻子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在自杀之前,她想给自己深爱着的丈夫留下一点“纪念”,让丈夫永远记得她。
原想在丈夫腹部刺一下,不会对丈夫造成太大的伤害。孰料,这一刺竟将丈夫刺成重伤。
近日,长宁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彭月美有期徒刑二年。
丈夫有外遇
彭月美与其丈夫郑先生于1988年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直很好。丈夫由于工作较忙,对家庭关心较少,彭月美多年来尽心尽力地照顾家庭和儿子。由于企业改制,彭月美于1999年离开了原来工作的国营单位,学驾驶开起了出租车,2003年后便下岗待业在家,心中难免郁闷。
据彭月美说,以前就因为丈夫有外遇而常与其吵架,但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一直等待丈夫回心转意。2006年6月,她发现丈夫在外面又有了外遇,十分气愤,她劝丈夫与外面的女人了断,可丈夫就是做不到。为此,她和丈夫争执不断,一天,丈夫终于离开了家,在其工作单位附近的旅馆开了个房间住下了。彭月美心里很痛苦,想到了死,但她又认为这样死去太便宜了负心的丈夫,于是决定就算死也要给他留点纪念。
刺一刀留纪念
6月23日,彭月美买了一把水果刀,到长宁区北新泾地区丈夫住的旅馆大堂,她想再作最后一次努力,劝说丈夫回心转意,跟她回家。可丈夫在见到她以后,并没有听她的劝说,双方发生激烈的争吵。
彭月美只觉万念俱灰,她喝下事先准备好用夹竹桃叶子浸泡的水,持刀刺了丈夫腹部一下,原以为腹部不会造成太大的后果,可谁知丈夫因此肝脏破裂、大网膜裂伤及腹腔积血等,经鉴定构成重伤。事后,彭月美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丈夫为妻求请
案发后,彭月美的丈夫懊悔不已,认为自己对妻子关心不够。妻子被羁押以后,家里完全乱了套,对儿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他心里明白,妻子仍然很爱他,只是想“吓唬”一下自己。丈夫决定原谅妻子,故请求法院对其妻子从轻发落。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月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彭月美系自首,到案后交代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被告人系初犯、偶犯,综合本案的具体情况,决定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焦晓虹、梁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