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A4复印纸上面,打印着8行黑体字,内容是指一女子“偷情”。昨日上午,西安市西郊某小区内住宅楼口贴的这张“布告”,让不少看过的居民十分不满。
陈师傅是事发小区的居民,昨晨6时许,他准备去晨练,刚走到院门口一栋楼前时,被楼门口贴的一张纸吸引了。他说:“起初以为是广告,可走近一看,把我吓住了。”陈师傅继而发现家属院大门外也贴了同样内容的“布告”。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该家属院,可两处“布告”已被撕掉,地上是碎了的纸片。“居民们看不下去了,才把这东西撕掉的。”陈师傅说,“‘布告’上写着‘不要脸,老公常年不在家,整天偷野汉,终于被人当场抓住……’还写着那女人和其孩子的名字,以及家庭地址,但没有落款。”
看到这样的“偷情布告”,居民们都不愿多讨论,陈师傅的心里也挺不舒服。“如果这事情是真实的,可以通过别的渠道解决,完全没必要贴这种东西。要是双方有矛盾,故意捏造事实,那就是故意诽谤,犯法了。”
对此现象,陕西缔伍律师事务所律师苗长青表示,贴“布告”这种方式侵犯了名誉权,属违法行为。受侵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布消息的人赔偿道歉。如果“人身攻击”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记者杜俊岭、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