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重型大货车无视前方的红灯,强行通过,结果重重撞向一辆正常行驶的金杯车。这是去年8月1日发生在顺义辛樊路与天北路交叉路口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金杯车上3名外国人当场死亡。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对这起重大交通事故作出一审判决,大货车司机孟庆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6年8月1日9时许,孟庆虎驾驶重型大货车行驶在顺义区天北路,车厢内超载装着6根水泥下水管。当车由东向西行至顺义区辛樊路与天北路交叉路口时,适有一辆金杯车由南向北行驶。孟庆虎未遵守交通信号,在行至停止线外黄色信号灯已亮起的情况下,仍强行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通过路口,两辆车进入路口后发现情况,大货车、金杯车分别向右、向左猛打方向。躲闪过程中,大货车牵引的车厢向左侧翻,所载的一根水泥下水管砸在中型普通客车后顶部。
事故造成金杯车内的两名爱尔兰人和一名荷兰人当场死亡,一名乘客受伤。经顺义交通支队认定,孟庆虎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庆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孟庆虎的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侯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