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6日15:50时,第三具受害人尸体被公安人员成功打捞出来,阿勒泰系列抢劫杀人案成功告破。
2006年12月8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187团财务人员吴慧(女,汉族)在单位准备清理财务帐目期间失踪,兵团农十师公安局怀疑其携款外逃,请求阿勒泰地区公安机关协助查找。
2007年2月17日(农历大年三十)中午,青河县的赵冬梅来北屯镇探望父母,下车后,用手机和家人联系过,之后神秘失踪,手机再无法接通。
接到报案后,阿勒泰地区公安局局长龚新宝率有关人员前往青河、北屯指挥侦查,认为两案在同一地点,可并案侦查。作案者应为二人以上,并具备交通工具,住址在案发现场附近。
经过对吴慧外围情况调查,了解到范宝顺(男,汉族,32岁,住农十师187团4连)与吴慧关系密切,也是最后接触吴慧的人,吴慧的失踪极可能与范宝顺有关联,通过调查,发现范宝顺有一辆皮卡车,近来和胡东坡来往密切,且行动十分可疑,遂对二人开展外围调查。
2月28日14时许,阿勒泰市公安局接北屯分局接报警,在天山路加油站发现范宝顺所驾皮卡车侧门窗玻璃破碎,并有一只女人脚露出窗外,未加油便驶去,形迹十分可疑。该局立即按照预案进行部署,并迅速将情况报地、市两级公安机关。相关领导接到汇报后,也迅速赶到现场指挥破案。14时30分许,民警在天山路加油站附近将皮卡车驾驶员范宝顺抓获。2月28日下午,北屯额河河谷牧民报称,发现一具尸体。经查,死者系北屯镇居民李淑琴(女,汉族,26岁,家住北屯大修厂)。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范宝顺交待了伙同胡东坡,在北屯涌泉路路口以问路为由,将李淑琴骗上皮卡车杀害,抢走其身上的数百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并抛尸于北屯林场树林内的犯罪事实。
通过进一步的审讯,犯罪嫌疑人范宝顺又交待了抢劫杀害吴慧和赵冬梅的犯罪过程:2006年12月8日晚,范宝顺与女友吴慧在自己的出租屋内,吴称单位要查帐,要求范归还借款20000元。范因无力归还欠款,便产生了杀人灭口的念头。遂用羊角锤击打吴的头部至其死亡,抢走金佛吊坠一枚及现金300余元,并抛尸于农十师73发电站水渠内。
2007年2月17日15时许,范宝顺驾驶皮卡车伙同胡东坡,携带事先购买的胶带等物在北屯镇伺机作案。在建安路附近遇见赵冬梅,便将其骗上车,向其索要钱财未果,对其拳打脚踢,并恶毒的对受害人说:“给你两条路,一是把你杀死,二是你自己脱光衣服走回去。”脱光衣服的受害人最终还是被犯罪分子掐死,拉至农十师73发电站水渠处,抛尸于渠内。
目前,犯罪嫌疑人范宝顺已被刑事拘留,另一犯罪嫌疑人胡东坡在逃。(缑烨、涂雪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