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绍兴三月七日电 (许程丽 陶缜)今天上午,记者从浙江绍兴中级人民法院和越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建设过程中的收受贿赂的金卫平、杨昌文、严国光被依法判刑。
金卫平、杨昌文分别被一审判处十一年、十年有期徒刑,严国光则被二审判处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傅某等另三名被捕的涉案人员中,已有一人被提起公诉。
主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在涉案的六名人员中,原浙江航空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杭州萧山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计财处处长金卫平受贿一百多万元人民币,其中一笔就高达一百万元。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萧山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与承建杭州萧山机场航站楼土建工程的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将该工程增加及变更部分下浮率由百分之三十点二调整为百分之十五。二00二年下半年,国家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在对萧山机场工程进行整体审计过程中,对该土建工程增加及变更部分下浮率的调整提出异议。该建设集团负责人找到金卫平,提出愿拿出八十至一百万元处理此事。其后,金卫平以工程指挥部的名义,就该土建工程补充协议等问题向国家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进行了书面说明,上海特派员办事处最后采纳了工程指挥部的书面说明意见。二00二年十二月至二00三年一月间,该建设集团负责人为感谢金卫平,分两次给金卫平一百万元,金一一“笑纳”。
一九九七年,六十一岁的杨昌文因工程需要,被民航浙江省管理局返聘到萧山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任副总指挥。一九九九年至二00一年,杨昌文任副总指挥和工程后期处理收尾工作期间,收受某建设公司徐某、杭州某制造公司王某以及深圳一装饰公司杭州分公司经理沈某等人奉上的十万元感谢费。
该案中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严国光,原系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工程师。一九九九年至二000年间,严国光在萧山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配套工程处工作,收受杭州一电器制造公司业务员为感谢其关照所送的三点八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