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摆脱家庭经济困境、发泄内心不满,达州市通川区莲花湖管委会原副主任李明全,多次用手机向他人发出威胁信息,勒索被害人钱财70余万元,其敲诈对象包括政府官员、派出所所长、企业职工等。近日,通川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案情:短信敲诈钱财
去年7月8日下午,通川区某派出所所长陈某收到一条敲诈短信:“陈杂皮,兄弟找你拿两万块钱用,违者拿你是问。”陈没理会,一周后,对方再次短信威胁“废了你的车,然后弄人”。
原通川区政府某区长报案称,去年7月19日,他收到一条信息:“有人出50万废你,并付钱一半,准备安排一场车祸给你……你可拿钱保平安与官位。”几天后,达钢集团公司职工兰某收到敲诈短信,要他将20万现金存入指定银行账号,否则将制造车祸。
辩称:考验警方监测设备
接到三名受害者报案后,通川区警方立即介入调查。侦查表明,上述敲诈短信均系同一号码所发,经摸排,时任通川区莲花湖管委会副主任的李明全有重大作案嫌疑。去年8月10日,李落入法网。
李明全辩称,他只是想考验警方的监测设备灵不灵,并无敲诈企图。因为以前和朋友聊天时,他听说公安局新购了套技侦设备,可监测手机,“我不相信,便买卡试一试。”
实情:发泄不满铤而走险
谎言很快被揭穿,在事实面前,李明全供述了实情———原来,他妻子开的采石厂曾发生安全事故,法院判令其赔偿死者6万多元,加上此前的银行贷款,李家共欠下债务十多万元。
为摆脱困境,李决定铤而走险,他看不惯派出所长陈某;某区长的兄弟曾在李明全处借过钱,连利息都不给,他便迁怒于某区长;受害人兰某的工作曾是李明全安排的,李找他借钱时,兰却不答应,李为此怀恨在心。(宋建峰 谢颖 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