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景椿认为,目前,富人阶层的违法生育已成为很多城市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
据他的初步分析估算,仅辽宁省的富人阶层就有近300万,占总人口的7.1%,占城市人口的11.6%。通过第五次人口普查,沈阳市富人阶层的违法生育在2000年以前,发现和查处共76例。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在全市共查处富人阶层违法生育16例,2003年10例,2004年16例。3年累计42例,是过去十多年累积的55.3%。反映出数量增加、范围扩大、情况更复杂的趋势。
“富人阶层的违法生育虽是少数,但影响极坏。”一旦超生成为富人阶层的特权,必将给普通人带来公平感的丧失和情感上的倾斜。
曹景椿认为,违法生育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控制违法生育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绝不意味着有钱就可以多生。社会抚养费的实质是因违法生育侵犯了国家和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而受到的经济和道义上的惩罚,它只承担了部分社会和经济责任。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计划外生育是一种处罚,但孩子是无罪的。虽然目前少数富人的超生不会对整体的人口控制产生太大影响,但会破坏社会整体公正,加大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使人们对计划生育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富人超生六种方式
方式一 伪造孩子先天性疾病的证明
“我的孩子是有准生证的,”深圳的蒋先生并不讳言他获得第二胎准生证的原因,原来是他通过关系找人开了证明,证明自己的孩子得了先天疾病,符合再生二胎的要求。
方式二 利用高科技借腹生子
国家计生委专家委员会委员曹景椿介绍说,在沈阳,某私企老板通过代孕中介将受精卵植入某大学女生的子宫,花费15万元,于2005年5月得到一子。
方式三 假离婚多生合法化
同样是在沈阳,某私企老板为了多生孩子,先和妻子离婚(已育有一子),按《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与一未婚女青年结婚生了两个孩子。又离婚,与另一未婚女青年结婚生了一个孩子。这位富人先后三个妻子,共生了四个孩子,所谓不违法的“超生”。
此外,有的人搞假离婚,暗中还保持夫妻关系。有的人甚至利用包“二奶",与之建立攻守同盟,实现多生。
方式四 花钱“买”二胎准生证
“多生孩子其实很简单,交一笔社会抚养费以后,多生的孩子一切都和第一个孩子一样。”38岁的陈林,在广州经营一家大商城,今年6月份,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了。
方式五 到香港去生小孩
陈先生在深圳自己经营工厂,为了能多生一个小孩,他早早就做好了准备。等妻子的预产期临近的时候,就办理了去香港的双程签证。在香港生育,孩子一落地就是香港户口,这样并没有占用他和妻子户口所在居委会的准生指标,在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就可以光明正大,而且还可以不被收取任何的罚款。
据介绍,在珠三角一些地区出现了这样一些现象:按季度查环查怀孕的统计结果显示,符合准生要求出生的孩子数量小于申报户口的数量。“那一部分没有申报户口的,基本上都是等到临产前到香港分娩的。”
方式六 到国外去生小孩
史岚是一位连续在国外生过三个孩子的中国母亲,因为孩子的国籍不是中国,所以与国家提倡的“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的基本国策没有冲突,“我们的家庭完全能够承受多个子女的教育成本。”
据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人士介绍,对取得外国国籍以及和外国人结婚但仍然生活在国内的,生育多少胎根据所加入国籍及所嫁对象国籍的国家情况而定,国内计划生育部门是不干涉的。某些公众人物获得外国国籍多生子女的事实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非中国国籍成为超生的有效挡箭牌。(朱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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