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涉嫌盗窃的李某接到宜昌三峡坝区检察院检察官和东山开发区公安局民警捐赠的1000元钱时,泪流满面,一再表示将会重新做人。
李某是宜昌市开发区某酒店传菜工,19岁。1月23日晚,李某下班时,看见酒店停车场有辆崭新的电动车(价值2200元),钥匙没拔,遂将车骑走。不料5天后,即被警方人赃俱获。在讯问中,李某坦白了自己的盗窃行为,并称盗走车后,他一直忐忑不安,那辆电动车也未敢使用和处理。
2月2日,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检察院调查,李某家住三峡库区,父亲是农民,母亲是聋哑人,且患轻微精神病。李某初中毕业后,先后做过装修学徒、餐馆服务员,此前无小偷小摸恶习。考虑到李某犯罪性质影响不大,检察院决定对其予以取保候审。
因家贫,李某的父亲四处借债缴纳保证金后,家里已揭不开锅,其母气急病倒。三峡坝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祖才获悉后,发动该院的检察官和东山开发区公安局的民警捐款,并于昨日将钱送到李某手中,让其和家人好好过一个新年。(记者闫承敏、徐传发、通讯员彭俊、熊双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