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村’公司出具的‘公正书’只是公司一般证明行为,与公证的效力无法比。”今天上午,针对本报报道月球大使馆设立“民证部”、出具“公正书”的消息后,读者关心的“月球村公正”的证明效力等问题,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作出详细说明。
今年1月22日,由李会民(李捷)任法人代表的北京月球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市司法局提出设立月球大使馆民证部的申请,经审查,其申请不属于市司法局职权范围,司法局未予受理,并告知其不得在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广告宣传中使用“公证”一词。虽然未经批准,但“月球大使馆”还是在几天后与一名女子做成了第一笔业务:出具“公正书”,定价200元。但是这样的“公正”是什么性质让很多不了解公证法律法规的市民一头雾水。
所谓“公正”仅为一般证明
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李娜副处长介绍说,月球村公司成立所谓“月球大使馆民证部”,其办理的证明仅仅是公司的一般证明行为,其出具的“公正书”无论加不加引号,都不成为“公证”,也不是所谓的“准公证”,与公证机构的证明行为和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天壤之别。
公证的证明效力在于: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证明外,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公证的证明效力具有法定性、优先性、普遍性的特点。对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当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不必经过诉讼程序等等。公证的这些特殊效力都是私证所不能及的。
只有公证机构才能行使公证证明权
根据《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设立公证机构,在具备有自己的名称;有固定的场所;有两名以上公证员;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4项条件的情况下,经司法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才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目前,设立公证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审批事项,不是社会上什么单位都能申请设立公证处的。”李副处长说。
公证机构的职能是法律赋予的专门证明职能。其业务和效力都是法定的,法律责任和地位也有别于一般机构。未依公证法设立的机构,不得行使公证证明权,办理公证。如果有机构组织打着公证的名义从事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查处。“据了解,目前李捷设立的‘民证部’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而是北京月球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设的一个部门,对外不能独立承担责任。”
市司法局提醒市民,要正确认识公司证明行为的法律性质,切勿混淆此类行为与公证机构依法公证的本质区别,若需公证法律服务,还请到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办理。(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