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出租车、杀伤警察、炸弹扔向警车……昨日,震惊全国的广南袭警凶手赵忠文在广南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抢劫、故意杀人、爆炸三宗罪名。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赵忠文和法院为他指定的辩护律师均没提出疑义,公诉机关最后建议法院数罪并罚处以死刑,并立即执行。
指控 三宗罪并罚应判死
昨日8时20分,赵忠文被两名法警带进法庭。此次文山中院为他“移师”广南,合议庭审判长由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云担任。
公诉机关指控称,赵忠文于2006年5月20日到21日,伙同他人先后4次在广南、砚山等地对出租车驾驶员实施抢劫。“他们把抢劫出租车的行为称之为上班。”公诉方称,作案成功之后,赵忠文等还不忘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记下被抢车辆的车牌号,然后告诉受害人,要是敢报警,决不放饶。“在4次抢劫中,赵都起到组织和主谋的作用,且所用匕首也是他的。”对此,公诉机关指控他犯抢劫罪。
2006年10月23日23时许,赵忠文在接受民警罗民的盘查时,用匕首将其腹部等处连刺4刀,之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为此赵被指犯故意杀人罪。
紧接着的24日,赵忠文潜逃到母亲熊天珍家躲藏,当公安机关部署抓捕时,赵在该县连城镇的坝栏水库旁将4个自制炸弹扔向警车,导致车上的5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对此,赵被指犯爆炸罪。
公诉机关认为,赵忠文主观上有犯罪故意,客观上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损失和危害,法院应该数罪并罚,对其处以死刑,并立即执行。
辩解 并非每次抢劫由他组织
赵忠文在法庭上称,公诉机关指控抢劫的事实他没疑义,但并不是所有的抢劫都是他组织,其中有些是别人叫他的,而他们在抢劫的时候虽然带匕首,但从来不伤害人。至于故意杀人是因为民警罗民抓住他就不放,“我实在没办法了,就想杀他一刀让他放开我。后来炸车也是因为警察拿走我的摩托车。”
焦点 爆炸罪是否成立
整个庭审过程中,赵的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证据和前两个罪名均没提出疑义,但对爆炸一说,辩护律师认为不能成立。”爆炸罪,是指故意使用爆炸方法,杀伤不特定人或者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辩护律师认为,赵在向警车扔出炸弹的时候,他的目标很明确——警车,而在现有的证据和他自己的供述中都可以看出,他当时并没注意车上的人,何况,爆炸地点是在一个偏僻的水库旁,对公共安全的危害不是很大。
公诉机关则认为,在距水库不远处就有人居住,且所投炸弹的威力很大,足已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应该以爆炸罪论处。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对赵的爆炸目的和当时的”想法“做了详细的询问。法庭最后称,本案将择日宣判。
嫌犯家属
妻子 不想把孩子留下
“我本来是不想来的,但自从他进了看守所以后就没见着过,估计以后也不可能再见到他,毕竟夫妻一场,最后还是来了。”坐在旁听席上的陆春梅说,她9点钟才到法院。
“我们平时的感情算是一般,但今天还是感觉心里难受。”陆春梅说,虽然她肚子里的孩子已4个月,但不想为赵留下,她也不会为赵等下去。
当庭审结束后法警将其带出法庭时,赵忠文三次向旁听席回头,且目光都锁定在陆的身上。“我看见他看我了,可能是想以后没机会看我,现在多看看吧。”
父亲 老了还得靠他养
和陆春梅一道,赵忠文的父亲在庭审开始后也来到了现场,而整个庭审过程中,他似乎很平静地盯着儿子的背影。“我还是希望他能早点出来,我老了还得他来养。”赵忠文的父亲说,上次赵忠文因过失犯罪被判刑的时候,自己也受牵连,加之这次发生的事情,心里是有抱怨,但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还是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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