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1·28爆炸抢劫银行案”发生数日后,昨日上午,滁州警方首次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案情。同时,警方悬红向社会征集破案线索,最高奖励额度可达5万元。
警方公布银行劫案细节
根据警方公布的案情,1月28日上午7时50分,两名头戴银灰色带有面罩的摩托车半盔的犯罪嫌疑人,各提一红白蓝相间 有方格图案的塑料编织包,先后走进滁州市一家银行网点。在对作案现场进行数分钟的观察后又走出营业厅。紧接着,另一名男子走进营业厅并点燃了自制的爆炸装置,当即炸毁了营业厅的柜台及银行内的相关设备。随后,一名劫匪用随身携带的铁锤,敲碎柜台上的防弹玻璃,乘乱将柜台内装有22.7万元的现金袋抢走,并迅速逃离现场。
警方调查确定,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均在30岁左右,体态中等,其中一名嫌疑人身高在1.70米左右,另一嫌疑人身高在1.75米左右,当时身穿深色布夹克棉衣,逃跑时骑两辆一新一旧近似黑色的电动助力车。整个作案时间只有短短几分钟。
现场留下“蛛丝马迹”
滁州爆炸抢劫银行案的两名劫匪虽在作案前进行了精心准备,但其在作案时还是留下了诸多“蛛丝马迹”,为警方破案留下很多线索。
专案组称,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用爆炸方式抢劫银行现金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滁州市及周边可能有落脚点,犯罪工具可能在本市及周边有焊接条件的加工点制作。
为快速侦破此案,滁州市公安局号召群众积极提供破案线索,检举揭发犯罪,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抓获犯罪嫌疑人。
四类举报者可获奖励
滁州市警方通过新闻媒体正式公布,凡提供重要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予以重奖,并为举报者严格保密。警方将根据举报者提供的线索,分为“四级”进行奖励。
一、凡提供犯罪嫌疑人在该市及周边有临时或长久居住、藏身落脚点的,经查证核实后,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0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落脚居住处所的,只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予追究任何责任。 二、提供犯罪嫌疑人焊接、制作爆炸装置外壳、铁锤,或者提供作案工具制作点的,经查证核实后,奖励举报者人民币2000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犯罪嫌疑人制作作案工具者,只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未参与犯罪活动的,警方不予追究责任。
三、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骑有近似黑色的电动助力车、抢走工商银行现金袋,作案后有可能藏匿或遗弃。对能够发现犯罪分子藏匿或遗弃的电动助力车、现金袋的,经查证核实后,奖励举报者人民币5000元。
四、能够提供犯罪嫌疑人身份或提供重要线索致使直接破案的,经查证核实后,奖励举报者人民币50000元。
为了方便举报者随时提供线索,滁州警方专门设立了专案举报电话:(0550)3030004,24小时有专人接听。举报者也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叶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