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被别人持伪造身份证申办下中国农业银行贷记卡并恶意透支,周先生上了银行信用系统的黑名单,与此同时,他还接到农行要求还款的律师函,“我们两个人的照片都不一样,银行没有审核就发卡!”周先生以侵犯名誉权对农行北京分行提起诉讼,据了解,今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申办信用卡被禁才知身份已被冒用
周先生说,去年,自己多次申请银行信用卡时发现,自己无法获得银行的信用审批,他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科调取出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意外地发现上面显示2003年8月15日,周先生从农行国展支行“申领”过一张金穗准贷记卡,当年透支本金4996.7元,截至去年10月底,逾期未还的本息合计金额是7315.19元。
“我从来没有申办过农行的准贷记卡,身份证也没丢过,这7000多块钱,不应该由我来还。”从农行信用卡部,周先生查询到当时的办卡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上根本不是我的照片,工作单位和手机号也不是我的,”周先生气愤地说,“有人冒用我的名义伪造身份证件,我怀疑银行没有仔细审核就发放了贷记卡。”
对方恶意透支事主登上信贷黑名单
周先生遇到的最大难题是,因为有了不良信贷记录,他已经上了中国人民银行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的黑名单,“我的个人信用受到了损失,不但无法申办信用卡,更别提想贷款买房买车或者注册公司了。”在农行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周先生到派出所报案,“警方答复说我只是信用被使用,并没有实质的被诈骗,所以无法受理。”
上个月,周先生收到了农行发出的一份律师函,信上要求他尽快还款。周先生再次与农行北京分行信用卡部进行协商,要求银行撤销这笔不良记录,“工作人员说要不由我还钱,或者我找到冒充办卡的人。”在向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科咨询后,无奈之下,周先生以侵犯名誉权将农行北京分行起诉至西城法院。1月29日记者致电农行北京分行信用卡部,一位姓赵的工作人员表示,周先生确实因信用卡的问题与农行进行过协商,目前农行已经接到法院的传票,此事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银行尚无识别能力胜诉存在困难
北京市柴傅律师事务所夏翔律师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名誉权纠纷是周先生唯一能够选择的诉讼案由。但是因为名誉权纠纷要求侵权人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在本案中,银行没有侵犯周先生名誉权的故意,因此周先生要想在本案中胜诉还是有一定困难的。此外,基于中国目前的基础设施及技术水平,仅有公安及少数机关掌握了识别身份证真伪的能力,银行尚不具备审查身份证真伪的能力,相关法规亦未赋予银行该责任。
夏律师认为,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必然要先查明透支银行借款的行为是不是周先生所为。这部分事实查明后,会写入该案判决书。周先生的名誉能够通过法院的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得以澄清。同时,银行也应当根据判决书中查明的事实,将周先生的名字从银行系统的黑名单中撤除。周先生也就无需替骗子承担偿还银行借款的责任了。(来源:北京青年报;记者: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