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海口一月二十六日电 二十五日下午,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海南东方市公安局原局长李国和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李国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据海南日报今天报道,公诉机关指控认为,在二000年东方市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去年被判刑)滥用枪支致无辜村民邢亚盖重伤案中,李国和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公诉机关认为,在文瑞强枪击无辜村民邢亚盖案中,李国和在没有调查核实的情况下,非法拘捕无辜受伤的邢亚盖,同时提供虚假新闻内容,误导媒体把邢亚盖当成杀人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失实报道;在明知邢亚盖不是杀人在逃犯罪嫌疑人且已被解除看押的情况下,李国和仍签发内容失实的调查报告,继续错误认定邢亚盖是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导致邢亚盖被伤害案件没有得到正确处理。
此外,当年九月,《关于文瑞强枪击邢亚盖一案的调查报告》认定邢亚盖不是批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并认定文瑞强滥用枪支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该报告转东方市公安局后,该局在长达五年多时间内对文瑞强枪击邢亚盖一案没有做出任何处理。
由于证据不充分,公诉机关指控李国和犯滥用职权罪没有被法院采纳。但是,法院认为李国和在文瑞强枪击邢亚盖案中,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判决李国和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同时被判玩忽职守罪的还有原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所长章生贵、原东方市公安局纪委书记陈文吉。一审宣判后,李国和及其律师表示对宣判持有异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