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同时从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两级检察机关获悉,由公安部批办的、震惊全国的内蒙古自治区“6·06”案件(本报1月6日一版曾作报道)的9名涉案公安干警和另一名团伙成员于近日被提起公诉,该团伙成员被指控的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拘禁、非法狩猎、滥用职权、赌博、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强奸、非法持有毒品、销赃等14项。
此次被起诉的10名被告人包括: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原政委苏和、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原纪检书记何长伟、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全胜路派出所原所长于新江、土默特左旗公安局经侦大队原大队长聂子龙、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察素齐镇派出所原所长恒巴图、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毕克齐派出所民警陈吉平、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毕克齐派出所原所长张俊生、土默特左旗公安局民警高永刚、土默特左旗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任红彪和土默特左旗“金宇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孔繁军。
据起诉书指控,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共有成员10名,处于核心地位的苏和1994年进入公安机关后,纠集孔繁军、于新江、何长伟等人,利用其手中的权力,逐步控制了土默特左旗公安局的一些部门,形成了骨干成员较为稳定、分工较为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同时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甚至滥用国家权力,非法保护当地地下赌博业,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来源:检察日报;作者:王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