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近日,东方市纪委给予故意开枪伤害平民的公安干警文瑞强开除党籍处分,该市监察局给予文瑞强行政开除处分。
据了解,2000年7月24日下午,东方市大田税务所在大田镇零公里处设卡征收车船使用税。当天下午17时许,大田镇新宁坡村民邢亚盖驾驶一辆摩托车往大田镇大田墟买菜,当其临近该镇零公里处时,看见有大田税务所的工作人员正在该处设卡征收车船使用税,因害怕被扣车和罚款,在距设卡点约十几米处时,准备调转车头离开。当时在场的文瑞强(时为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干警)见状,即冲至公路中间喝令站住,邢亚盖没有停车,掉转车头继续开车骑跑,文瑞强便拔出手枪,向邢亚盖开两枪,致使邢亚盖中弹并受重伤。
文瑞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日前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来源:海南经济报;作者:陈敬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