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重庆检察机关规定小额受贿主动自首可不被起诉

2007年01月23日 13:49

  小额受贿,但主动自首退赃,可不被起诉。日前,重庆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余敏透露,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作出新探索,对一些主观恶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初犯、偶犯,由检察机关进行从宽从快处理。

  邻里纠纷轻微犯罪不逮捕

  根据细则,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自愿赔偿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案件,或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可考虑不予逮捕;对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已执行,受害人同意不再继续追究刑事责任的轻伤害案件,可依法决定不起诉。

  同时,针对一些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轻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检察官将一律遵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小额受贿主动自首不起诉

  职务犯罪案件也在从宽从快处理之列。余敏介绍,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除对群众反映强烈、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仍将坚持“从严从重”外,对受贿数额不大、情节轻微、有自首或立功情节、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的,可视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对采取逮捕以外的强制措施不影响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可不予逮捕;对基本事实已查清,涉嫌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移送纪检监察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老人小孩病人在场不搜查

  为体现人文关怀,细则特别指出,在办案中应坚持以人为本,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余敏举例:如在侦查活动中,应尽量避免传唤和取证给当事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如犯罪嫌疑人家中有老人、未成年人或病人在场,可暂不执行抓捕、搜查任务;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款物时,要为其赡养、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的账目、账户,不随意查封企业厂房、设备。

  (来源:重庆日报;作者:张莎 张浩淼)


 
编辑:张磊】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打印稿件
 
涓浗鏂伴椈缃-404椤甸潰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