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妻子因为丈夫有外遇喝下大量安眠药自杀,而身为市政府干部的丈夫不是将已经高度昏迷的妻子送往医院救治,而是租车将妻子送回家后不管不顾,自己依旧去情妇处幽会。
日前,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叶小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叶小明(又名叶肇铭),男,29岁,三门峡市政府发改委干部。2004年4月,28岁的叶小明与21岁的曹蕾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尚好。2005年下半年,叶小明在一个偶然机会认识了广西老乡孔某女,随着交往增多,两人产生私情。2005年12月,为方便两人幽会,叶小明将自己在市委招待所的一间单身宿舍提供给孔某居住,从此背着妻子长期与孔某同居。
2006年初,妻子曹蕾知道了叶小明与孔某的事,非常生气,为此两人经常吵架。5月18日上午,叶小明和曹蕾又因为孔某的事发生争吵。叶小明上班后,独自在家的曹蕾越想越伤心,萌生自杀念头,并于当天下午喝下大量安眠药。
当天晚上19时许,已经昏迷的曹蕾被在家装修的工人发现后送到了在外吃饭的叶小明处,并告诉叶小明曹蕾喝安眠药了,得送医院。然而,叶小明并没有将曹蕾送到医院救治,而是用出租车将已处于高度昏迷状态的曹蕾拉到了矿山厂家属区的台阶处,并在他人的帮助下,将不省人事的曹蕾背回家中。当晚21时许,叶小明居然置已经深度昏迷的妻子于不顾,来到孔某女处,直至次日凌晨2时许才回到家中,但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直到19日中午11时许,曹蕾的父亲到叶小明家,发现曹蕾躺在床上,全身一点反应都没有,床上尿湿了一大片。随后,叶小明在岳父的催促下才拨打“120”急救电话,将曹蕾送到黄河医院进行救治。黄河医院立即进行洗胃,清洗肠道等治疗措施,曹蕾还是昏迷不醒,医院两次向曹蕾的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经过近4天的救治,5月22日下午4点左右,曹蕾终于苏醒过来,但记忆还非常混乱。
另查明,叶小明于2004年4月份至2005年底,在时任三门峡化工厂破产清算组成员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款共计1.17万元。案发后,叶小明的亲属已将赃款全部退缴。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叶小明明知其妻子病情处于昏迷状态应及时救助而拒不救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被告人叶小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17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又构成受贿罪。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叶小明不服,认为其不构成遗弃犯罪,现已上诉至三门峡中院。(晓宇 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