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羁押在韩城市看守所的余治安夫妇十分激动,因为渭南市检察院检察官向他们一家三口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此前,余治安和儿子余路平以涉嫌强奸和故意杀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而余治安的妻子张秀芳也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逮捕。
昨日下午,这对夫妻终于走出看守所。他们的儿子今天将被释放。
事发当天 一家三口被带走
2005年3月23日7时许,韩城市金塔公园后门后发现一具女尸,死者年龄不到20岁。韩城警方初步断定是一起强奸杀人案。附近居住的重庆人张秀芳也赶到现场看热闹,看后被吓了一大跳,这个闺女她认识,叫亢林娜,曾在他们家住过。距案发现场约120米处,是张秀芳家。张秀芳20岁的儿子余路平正在家睡觉,突然几个警察走了进来。警察询问余路平昨晚穿什么衣服、裤子和鞋后就走了。余路平接着睡觉。
大约半小时后,两位警察将他带走。余路平的父亲余治安随后不久也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下午6时,张秀芳也被带走。当天,警察对3人在新城派出所内进行“监视居住”。
警方仅用10天就破了案
2005年3月23日当天,韩城市公安局就对这起案件立案。韩城市刑侦队中队长王高峰等人开始侦查。韩城警方赴公安部对亢林娜阴道擦拭物和余家父子的血样进行DNA检验,结果显示:亢阴道内的精斑系余路平所留。因为亢体内精斑及死者身下余治安的黑马甲,警方认定他们强奸杀人成立。
办案人员认定疑犯犯罪事实如下:此前两天亢林娜在韩城市找工作,没住处就住余家中。当晚10时许,余治安采用捂嘴等手段,将看电视的亢林娜强奸。遭亢反抗时,余治安怕被人听见,就拿扳手将其打昏。余治安将妻子和儿子叫回家商量后,3人用三轮车将亢林娜运到距家约120米处的一小巷拐弯处时,由张秀芳望风,余治安唆使余路平将亢林娜强奸,伪造强奸杀人现场。随后父子二人将亢林娜杀死。
4月3日,警方宣布案件侦破,作案者为余家3人。当地一律师说,有关部门对迅速侦破该案高度重视,并给办案人员和单位庆功。
4月8日,在韩城市公安局主持的公开拘留大会上,余路平一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示众。死者亢林娜的母亲几次欲冲上前,均被警察拦住。
余路平一家3人,5月13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疑犯曾从看守所发出求救信
渭南市72岁的律师高全义被余家亲属请来为余路平辩护。第一次见余路平时,余说“我没有杀人”。余告诉高全义,他受到刑讯逼供和诱供。2005年11月3日,在合阳县看守所羁押的余路平给律师高全义发出求救信称,他多次遭到刑讯逼供。此外,他还承认与亢处过对象,在亢遇害的前两天,他们发生过性关系。
在4次会见中,余路平都给高全义讲他遭遇的刑讯逼供。高全义感到案件有问题,3次给韩城市和渭南市检察院发出举报信,“余路平可能遭遇刑讯逼供。”
录了5份口供 证人却成疑犯
余路平3月22日当晚在和朋友陶立(化名)在一起摆夜市卖虾尾。警察对亢遇害时间定为晚上10时到次日零时两个小时内,余路平这段时间到底在干什么就非常关键。
陶立的父亲说:“在给孩子录了5份口供后,他们将这个证人也当成了疑犯。”警方宣告破案当天,就以涉嫌包庇罪刑拘陶立。随后,警方又认为陶立“结伙作案”对其延长拘留。陶立父亲最后交了1000元钱将儿子取保候审。
一家三口在看守所被羁押600余天后,渭南市检察院终于作出“不起诉决定书”。12月21日下午4时52分,在余家亲属给韩城市看守所交了4000元伙食费后,余治安和妻子张秀芳被释放。在看守所外等候多时的余家亲属,将两亲人紧紧抱住哭成一团。
(来源:华商报;作者:崔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