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天津泥人张”状告“北京泥人张”假冒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北京泥人张”侵权,判决“北京泥人张”停止使用“泥人张”名称,停止宣传“北京泥人张”第四代传人的说法。
北京二中院根据天津市高级法院做出的一份在先生效的判决认定,本案原告,即天津“泥人张”传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张鵂才是“泥人张”的专有权人。而被告“北京泥人张”传人张铁成所说的“北京泥人张”传承四代的说法证据不足。
法院认为,“北京泥人张”客观上借助了“泥人张”百余年来形成的声誉,其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但“天津泥人张”对此早就知晓,却在20多年中过于懈怠行使自己的权利,另外“北京泥人张”并非单纯地靠使用“泥人张”名称获益,其制作的泥陶工艺品多次获奖,所以法院未支持“天津泥人张”提出的经济损失赔偿的请求。
(来源:北京晚报;作者:邱伟、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