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7日电 2000年至2006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就打掉黑恶犯罪集团1400多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39个。从已成功侦办的案件看,这些黑社会性质的案件普遍存在“以恶致富、以富养黑”的特点,给政法机关办案提出新难题。本周的《瞭望》新闻周刊刊文指出,黑恶势力组织集团的富裕,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最大挑战,也是和谐社会潜在的最大危险。
“以恶致富”影响社会和谐
近几年,“以恶致富”成为黑龙江省部分地区黑恶犯罪集团的显著特征,他们始终以攫取最大经济利益为目标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秩序,老百姓深恶痛绝。
据黑龙江省公安厅有关侦查人员介绍,哈尔滨黑社会头目之一的廉宝山,自1993年以来,以长期违法犯罪积累的知识,通过黑恶行径,不择手段地大肆敛财,获取经济利益,几年时间个人资产就达到了上千万元,办起了洗浴中心、酒店、拆迁公司等。
有了经济实力,他便壮大组织,编织关系网,构建保护伞,坐大成势。在哈尔滨市呼兰区,只要是廉宝山盯上的挣钱项目,别人很难拿去。2000年初,为抢夺当地革志、顺达、金街小区的拆迁工程权,他带人对原承包人进行殴打并非法拘禁3个多小时,逼迫其将工程无偿转让给他,从中赚取了26万元利润。廉宝山在呼兰中心市场采取殴打业主、掀翻摊床等暴力手段,强行低价收购猪板油和肉品,长达5年之久。呼兰当地群众称廉宝山的发家史就是以恶致富的罪恶史。
牡丹江市警方一位负责人说,“以恶致富”不是一个地方的现象,在不少地方呈现出发展势头,必须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针对这一问题要探索出预防措施。社会的毒瘤是慢慢长大的,打黑要打小、打早、打苗头。
“以富养黑”增加打击难度
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一位负责人说,黑恶势力组织集团的富裕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最大挑战,也是和谐社会潜在的最大危险,同时也给打击增加了难度。黑恶势力有了钱,就到处寻找保护伞,使案件查处工作进行不顺利。近几年,省厅查处的多起案件都碰到了类似的问题。
廉宝山案侦破过程给人以警示。这个团伙在10年前就涉及打、砸、抢、盗、奸等犯罪行为,由于廉宝山擅长用钱“平事”,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刑罚。
呼兰的老百姓说,廉宝山都成“精”了,公安、法院里面都有他的朋友。省公安厅办案人员介绍,在侦破廉宝山案件过程中,当地老百姓不信任本区域公安机关,不提供证据和线索。当地公安局的一些同志不敢或不愿意参与案件的侦查工作,只得从其他地区抽调警力。公安机关张贴在当地大街上的数份案件通告,第二天就被人撕掉了。
当廉宝山犯下雇凶杀人罪后,他在当地还公开与区公安局一个领导谈笑风生,喝酒吃饭。一个办案人员替廉做被害人家属的工作,同时不断向廉通风报信,躲避打击。省厅办案人员在审讯廉宝山时,他竟然向公安干警“开出天价”要求放他一马。被拒绝后,他恶狠狠地对办案人员说:“只要我不死,出去后我整死你!
黑龙江省公安刑警部门的有关人员认为,以富养黑的案件目前比较突出,现在全省侦破的案件只是一部分,还有一些案件由于隐蔽性强、调查取证困难等原因而没有摆上日程。(吴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