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2月4日电(张恩 张墨)曾轰动中国的山西省原平市轩岗镇轩岗煤电公司职工医院爆炸案,今天在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结果将择日宣判。
二○○六年四月十日凌晨,轩岗煤电公司职工医院的一闲置车库发生炸药爆炸事故。爆炸导致三十五人被炸死、两人重伤,四十余人受伤,车库楼及邻近的三栋楼房被炸毁,二十五栋楼房和六百一十一户私房不同程度受损,造成了价值四千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晋生构成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被告人王国华构成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被告人贾三娃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告人刘跃青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告人邢义文构成非法运输爆炸物罪;被告人王茂生(王晋生之兄)、贾俊伟(王晋生内弟)明知他人犯罪而提供钱款、帮助王晋生等人逃匿,构成窝藏罪。
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认为,被告人王晋生、王国华、贾三娃、刘跃青、邢义文无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导致炸药自然爆炸,造成三十五条鲜活生命瞬间消失,多少户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所以要求五被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经济损失三七五六点三六二○万元。
庭审中,被告王晋生陈诉时,一再表示愿意接受法律惩罚,并对在这起特大事故中死伤人员表示深切哀悼,表示即使是“砸锅卖铁、变卖全部家产,也要赔偿受害人。”
时至今日,“四·一○”爆炸事件中的五十九名伤员均得到了妥善救治,已有四十八人治疗终结,并签定了赔偿协议,还有两人继续接受治疗,九人准备伤残鉴定,全部善后工作可望在年内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