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柯城上洋村:《村规民约》见证时代变迁
中新网衢州7月21日电 (张斌 董易鑫 王舒怡)“2004年,我们刚开始搞物业经济的时候,有老百姓提出,我们村干部就是为了自己拿好处。在党员大会和村民大会上,我们村‘两委’提出三个承诺:第一,所有的工程,村‘两委’干部都不能插手。第二,所有工程,村干部和亲戚都不能承包。第三,所有工程要公开招投标。”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上洋村党支部书记黄岳华对中新网记者说,至今,上洋村《村规民约》还写着“涉及村民利益事项,应按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要求进行,村集体公建项目按照街道文件实行公开招投标。”
上洋村是衢州的一个城郊村。人与人、人与地的矛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凸显。为壮大村集体经济,上洋村于2004年前后开始发展物业经济,这就牵扯到项目建设和土地收储。其间,大量因利益产生的矛盾凸显出来。
一部小小村规,见证时代变迁。上洋村《村规民约》已有逾30年历史,迭代十余个版本。从1992年出台第一版《村规民约》解决土地承包到户问题伊始,上洋村就开启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层治理良性循环。
此外,上洋村还定期将意见征求表发到每户,征求村民们对《村规民约》的意见建议并进行讨论,经分组讨论、户主大会听取意见等程序后表决通过并印发全体村民。这一过程被称为“四下四上”,形成对村民私利和村干部公权力的监督约束。
“我2020年开始在村里担任社工,现在老百姓来找村干部说事,基本上都会拿着《村规民约》,结合自己的诉求指出涉及的条款,讲哪条符合、哪条不符合。”上洋村村民张浩说。
依法依规治村则村盛。在有据可依的治村氛围下,上洋村实现快速发展。截至2022年,该村村集体资产达6000万元,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00万元。
进入新时代的《村规民约》亦不断更新,进一步明确福利待遇,成为上洋村更新村规的重点内容。比如,根据约定,该村社员住院治疗后,住院费在享受城镇医疗保险报销以外的自付部分医疗费,按金额大小可再享受20%到50%不等的报销比例等。
黄岳华表示,下一步,该村《村规民约》的修订将继续深化针对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把村干部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们要让《村规民约》制度越来越细,村干部的个人权力越来越小,最终让村‘两委’集体民主决策、推动乡村振兴的能力越来越大。”
在中新网记者看来,上洋村《村规民约》为解决人与人、人与地的矛盾应运而生,不回避尖锐矛盾,成为“把话摆在桌面上讲”的基层务实探索。难能可贵的是,《村规民约》制定后没有被束之高阁,而是随着时代发展不断完善和应用,甚至形成了“四下四上”的修订流程,彰显基层民主实践的创新之处。在民众充分地参与下,《村规民约》真正成了治村宝典。
可以说,“亲兄弟明算账”“把丑话说在前面”的乡土智慧诞生出的清朗之气,正是《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移风易俗的最大底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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