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
中新网海口11月15日电 (张月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15日发布《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制定二十条措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通知》称,密切接触者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将风险区划分为“高、低”两类。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为防岛外输入,《通知》提出坚持抵琼后的“落地检”和分类管控措施。所有入琼人员凭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登机(船、车),登机(船、车)前要扫码并如实填写“入琼码”相关信息,及时将信息分类推送社区管理。所有人员抵琼后落实“落地检”,即采即走,尽快检测,居家或酒店等待结果,不外出、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为防海上疫情输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渔港、渔船、渔民、鱼市、鱼贩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管理,落实核酸检测有关要求,加强“海渔码”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出海报告、回港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通知》明确,没有发生疫情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
《通知》称,入境人员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省外完成隔离的,入琼后不再重复隔离。(完)
- 专题: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社会新闻精选:
- 2024年12月22日 19:28:23
- 2024年12月22日 18:26:01
- 2024年12月22日 17:05:36
- 2024年12月22日 16:58:29
- 2024年12月22日 16:51:33
- 2024年12月22日 13:38:29
- 2024年12月22日 12:19:32
- 2024年12月22日 10:11:46
- 2024年12月22日 09:21:13
- 2024年12月22日 09: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