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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

2019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

2022年07月13日 1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2019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
    新闻发布会现场。 储玮玮 摄

  中新网合肥7月13日电(储玮玮)记者13日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该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案件457件708人,在安全生产领域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21件。

  当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鲁建武就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鲁建武介绍,从检察机关办理的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特点看,一是罪名相对集中。重大责任事故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6.87%;二是案发领域广。危害安全生产犯罪发生领域较广,涉及房屋建筑工程、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炸和危化品、特种行业及设备、采矿等领域,发生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案件120件,占案件总数的36.59%;三是犯罪后果严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2019年至2021年共受理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案件245件,较大事故案件17件,重大事故案件3件,共造成364人死亡,18人重伤,经济损失2451.645万元。

  据了解,为强化行刑衔接,加强协作配合,今年4月1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会签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专项调研、督导回访等6项工作机制。

  当天,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发布了5起危害安全生产的典型案例,其中3件是安全生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案、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危险作业案),2件为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借此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指导作用。

  鲁建武说,下一步,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紧抓安全生产案件办理,坚持“零容忍”打击涉安全生产犯罪活动,认真办理一批具有典型性和影响力的重大责任事故类案件、危险作业类案件和公益诉讼类案件,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完)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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