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院五年间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15261件
中新网南昌6月24日电 (刘玉洁)2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五年来,江西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15261件,审结(含旧存)15653件,判决生效人犯15653人。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居国屏指出,2017年6月至2022年5月,江西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15261件,审结(含旧存)15653件,判决生效人犯15653人。五年来,江西生效判决人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3577人。其中,2021年度与2017年度相比,一审结案分别为2176件、3231件;生效判决人犯数分别为3146人、3239人;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分别为6.08%、11.05%。
居国屏强调,江西省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严惩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严惩利用、教唆青少年实施毒品犯罪和以青少年为犯罪对象的贩卖毒品、容留吸食毒品等犯罪;严惩向农村地区贩卖毒品以及在农村地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犯罪。严惩涉毒品犯罪的黑恶势力;严惩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的毒品犯罪。
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西省毒品犯罪案件罪名分布相对集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占比较大。近五年,受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8286件;受理容留他人吸毒案6278件,占全部毒品案件41.14%。说明吸毒人群数量较大,而且存在经常聚集吸毒的问题,江西司法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和社会面管控。
此外,江西省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毒品再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对于部分犯罪情节、性质特殊的轻罪被告人,严格限制缓刑适用。从严把握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的减刑幅度和间隔时间,严格限制其假释适用。对于未成年人或具有从犯、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同时,该省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分子,剥夺其再犯经济能力。依法从严惩处涉毒洗钱犯罪和窝藏毒赃等下游犯罪,依法准确适用财产刑。健全涉毒资产查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防止犯罪分子及其亲属转移、隐匿、变卖。对经查证属于购毒款、供毒品犯罪所用的犯罪工具、本人财物,确实属于毒品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坚决依法判决没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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