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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会面风险排查问题 应一小时内整改完毕

北京:社会面风险排查问题 应一小时内整改完毕

2022年06月15日 20:16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北京6月15日电 (徐婧)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社区防控组办公室负责人王大广在15日的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北京在社会面疫情风险排查工作中要全面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社会面风险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原则上一小时内整改完毕;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整顿,压实各类经营主体防疫责任。

  为有效降低和控制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目前北京市各区各部门正在开展社会面疫情风险大排查工作。王大广介绍,着眼于更好地加强工作统筹、形成条块合力、防止多头检查和失管漏查,北京市社区防控组会同市市场防疫组制定了《关于统筹做好社会面疫情风险排查工作的指引》,本着“在哪里哪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街道(乡镇)落实统筹兜底责任,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共同抓好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实施作出安排部署。

  摸清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情况

  王大广介绍,社会面疫情风险排查工作要发挥街道(乡镇)属地统筹和兜底作用。在街道(乡镇)层面组建工作专班,由街道(乡镇)牵头,市场、卫生、文旅、民政、商务、城管等部门参与,迅速启动风险排查专项行动。对涉疫街道(乡镇),要提级管理,由区级领导牵头挂帅,负责全面指挥调度辖区内的社会面风险排查工作。

  他表示,要建立健全各类风险点位基础信息台账。各街道(乡镇)要统筹辖区行业部门工作力量,全面摸清辖区内商超、菜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单位、美容美发、洗浴中心、“七小门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情况和人员底数,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

  重点排查公共场所扫码查验情况

  王大广称,社会面疫情风险排查工作要重点排查公共场所扫码查验情况。要突出检查重点,对进入社区(村)以及餐饮单位、商超、菜市场、“七小门店”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严格检查测温扫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措施落实情况;对进入批发市场的人员,严格检查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措施落实情况,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严禁以“亮码”代替“扫码”、“一人扫码、多人进入”。公共场所应设置防疫督导员,具体负责扫码查验等工作。

  同时,要严格排查具有放大器效应的高风险场所。对辖区内餐饮、市场、酒吧、网吧、KTV、美容美发、洗浴中心以及各类线下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要严查严控,压实防疫主体责任。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整改到位后方可开放。对地下密闭通风不良的夜店等高风险场所,应停止开放。要严控线下展销营销、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防止产生新的具有放大器效应的风险点位。

  此外,要严格查验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证明。认真对照各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严格查验重点行业常态化核酸筛查落实情况,督促相关从业人员按时做好核酸检测。重点排查比对超期未检的“关键少数”,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深入排查封(管)控区风险管理情况

  王大广表示,社会面疫情风险排查工作要从严从快做好涉疫场所风险人员排查管控。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接到涉疫场所风险人员的大数据派单,特别是跨区横传的单子后,要第一时间落位管控,确保应查尽查、应管尽管。对主动报备的涉疫风险人员,要在卫健疾控部门的评估指导下,跟进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同时,要深入排查封(管)控区风险管理情况。认真对照封控区、管控区工作指引,全面检查分区管控、人员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封(管)控区及其周边地区各类重点场所是否应关尽关,封(管)控区内是否存在管控不严、人员超范围活动、核酸检测是否规范、高风险人员是否转运不及时等问题。

  发现问题原则上一小时内整改完毕

  在社会面疫情风险排查工作中,还应全面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各街道(乡镇)要依托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节假日巡查等方式,对辖区餐饮单位、商场超市、“七小门店”等进行全覆盖巡回检查。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美容美发、文化旅游、宾馆酒店等超出街道(乡镇)执法权限的市场主体,要发挥好“吹哨报到”机制作用,协调区级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分行业进行风险排查。

  此外,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制”,通过网络、12345热线等多种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市民对违反防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并狠抓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社会面风险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原则上一小时内整改完毕。需要持续整改落实的,要建立整改台账、挂账督办。对整改完成的点位,要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整顿,压实各类经营主体防疫责任。

  王大广表示,开展社会面疫情风险排查工作,目的是要找问题、堵漏洞、补短板、防风险。希望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坚持“抓经营必须抓防疫”,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共同织密筑牢社会面疫情防控的安全网。(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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