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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在沈阳成立

辽宁首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在沈阳成立

2022年05月16日 16:29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辽宁首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在沈阳成立
    发布会现场。 皇姑区法院供图

  中新网沈阳5月16日电 (记者 王景巍)5月16日,辽宁省首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权益保障中心”)在沈阳市皇姑区正式启动运行。

  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的迅猛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上升,出现了各类不同于传统正规就业模式的新就业形态,并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

  新就业形态创造了大量工作岗位,增加了不同社会群体就业机会,也创造了灵活就业机会。但是,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企业用工主体构成和关系复杂,企业用工形式和分配方式多样化,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作为就业的生力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备受关注,他们迫切需要解决在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堵心、难心问题。

  为此,辽宁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先后出台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指导意见和若干措施,全力打造舒心就业品牌,实现劳动者全方位、全链条舒心安心。

  5月16日,沈阳市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皇姑区人民法院共同创建辽宁省首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致力于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投诉无门难题、填补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者权益保障空白、畅通裁审无缝衔接,大降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时间和维权成本,有效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权益保障中心下设接待中心、劳动监察调解中心、劳动仲裁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法律咨询援助中心。工作任务包括受理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拖欠、克扣劳动报酬纠纷举报投诉、迅速开展调解调查,及时调解并出具行政调解协议书;对涉案企业特别是争议多发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畅通裁审无缝衔接,开辟案件审理绿色通道,确保快裁快审;安排公益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等内容。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中心在沈阳市皇姑区率先“落地扎根”,将实现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法律援助一体化运行,在全国开创了集中受理、多元调处、裁审衔接、司法援助全链条服务的先例,形成了全链条贯通的劳动审判新模式,创造了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形成合力,互为支撑,依法保障的“皇姑经验”,为辽宁省甚至是全国都提供了很好的经典示范。(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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