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向102名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 开启“依法带娃”新时代
中新网济南5月13日电(记者 梁犇)2022年1-5月份,山东各级法院共办理涉及家庭教育指导的案件67件,依法向102名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29个,同时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团队进行专业指导,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5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该省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有关情况,同时公布七起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判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姜树政介绍称,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从传统“家事”上升为“国事”,开启“依法带娃”新时代。
姜树政表示,家庭教育指导承载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传统家庭美德的重要职责。在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在其背后大都能看到问题家庭和问题父母。对此,山东各级法院对其中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需要指导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家庭,均依法依规发出家庭教育令。
目前,山东各级法院已向涉寻衅滋事、盗窃等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49份,向性侵案件被害人父母发出教育令22份,向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及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的父母发出教育令31份。威海市环翠区法院还向辖区内的37所中小学校发出8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建议,全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为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方式,山东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实行“两书一令”,即“告知书+承诺书+家庭教育令”的指导方式。
“针对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或有犯罪行为的家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不能正确实施家庭教育的家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家庭、父母或监护人履行家庭责任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主动向其发出家庭教育令。”姜树政说,向这些家庭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家长责任承诺书》,确定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并对责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姜树政表示,山东各级法院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跟踪帮教机制,通过入户家访、与村(居)委会保持联系、建立指导日志等方式动态掌握家庭教育后续跟踪帮教工作,巩固家庭教育指导成效;探索“法院+社工+N”的多部门联动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提升家庭教育指导队伍专业化水平,目前该省家庭教育指导站已配置专业家庭教育团队和指导老师479人;加强普法宣传,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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