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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部分涉农区域8日起调整为防范区

沈阳市部分涉农区域8日起调整为防范区

2022年04月08日 11:3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沈阳市部分涉农区域8日起调整为防范区
    4月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十二场新闻发布会。 沈阳市委宣传部供图

  中新网沈阳4月8日电 (李晛)4月8日,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赵继凯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赵继凯表示,自3月6日出现疫情以来,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节,为确保不误农时、不误农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目前全市总体形势,在第39号、第44号通告陆续调整相关地区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发布了第47号通告,对部分涉农地区疫情防控措施做出安排。

  经专家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洪区、辽中区辖区内涉农区域调整为防范区,需要调整的涉农区域由于洪区、辽中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确定。同时,于洪区、辽中区辖区内现有封控区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其他区域仍为管控区,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赵继凯说,为确保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有序组织农业生产,调整为防范区的涉农区域要实行“强化社会面管理,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居住地-耕种地两点一线,非必要不离区”等管理措施,如确需离开防范区的,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要继续加强村屯入口管理,外来人员进入要严格落实亮码测温、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还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

  在具体开展农业生产时,各涉农区、县(市)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组织农户采取错时下田、错峰作业的方式进行生产。对因疫情不能外出作业的农户,要落实乡、村专人包保责任制,保证农资供应,通过流转、代耕、助耕等方式,及时播种,决不能出现撂荒。

  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饲料、兽药、动物防疫用品等春耕农用物资的生产、销售、运输,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要有序放开。其生产、销售、运输相关的作业人员由属地政府负责实行闭环管理,每两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同时,对跨区域调配使用的农资、农机等要进行预防性消毒,确保不发生问题。

  赵继凯还特别提醒各涉农区、县(市)。他表示,当前市春耕生产已全面展开,各地区要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的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科学有序组织农户下田,确保不误农时完成春播任务,为全年粮食丰收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基于目前疫情防控的形势依然比较复杂,其他地区仍按照现行管控政策继续执行。

  据悉,上述相关管控措施从今日起正式实施。后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会根据疫情形势继续进行动态调整。(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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