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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宣判 首犯获刑十五年六个月

“3·2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宣判 首犯获刑十五年六个月

2022年03月25日 18:43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银川3月25日电 (记者 杨迪)3月25日,中国公安部挂牌督办、备受社会关注的“3·2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由宁夏西吉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涉案的曾颖等67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获刑,其中首犯曾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起,财神国际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在缅甸组织多人利用互联网通信技术手段,以谈恋爱为名取得被害人信任后,推荐恶意程序诱骗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充值投注,集团在后台操控骗取被害人财物(俗称“杀猪盘”)。被告人曾颖、钟水华成立集团后,从国内陆续招募人员从事诈骗活动,逐步组建形成以老板、总监、代理、组长、组员为组织架构,层级分明、管理严格的犯罪集团,并组建诈骗小组“争锋队”“年少有为队”“精英部队”“绵羊队”“雄鹰队”等。“雄鹰队”代理苏博铮,为使部分组员继续从事电信诈骗,引诱其中4人吸食毒品。2019年4月至案发,该集团共骗取除港澳台、西藏之外其他省份、直辖市196名被害人共计2796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另查明,以被告人曾颖为首的35名被告人为出境实施诈骗,逃避边防检查,多次或多人结伙偷越国境往返于中国云南和缅甸。

  钟水华、王强、苏博铮等10名主犯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1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金;其余56名被告人被判处七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完)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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