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危险的彩色“小药丸” 广州海关连续查获违规进境精神药品

危险的彩色“小药丸” 广州海关连续查获违规进境精神药品

2022年03月16日 21:1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危险的彩色“小药丸”广州海关连续查获违规进境精神药品
    海关关员查获违规寄递进境的精神药品。 关悦 摄

  中新网广州3月16日电 (唐贵江 关悦)广州海关16日消息,近日,广州海关连续在寄递渠道查获违规进境精神药品。

  此前,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员根据布控指令在对一票自东南亚入境,申报品名为“ASCORBIC维生素C1000粒*1瓶”的快件进行监管时,发现X光机图像异常,圆柱体的罐子内含大量单独包裹在一起的不同规格颗粒状物体,与普通瓶装维生素不符。

  海关关员随即对该件进行拦截并开箱查验,发现该维生素瓶中除含有橙色维生素药片外,夹藏有18包用小塑胶袋分装的彩色药片及胶囊,共重约95克。现场关员送检后经专业机构鉴定,检出药片中含芬特明、地西泮等成分,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

  随后,广州邮局海关关员在对一件寄自东南亚、申报品名为“vitamin”的邮件进行监管时,X光机检查图像呈现大量颗粒状药丸特征。现场关员对该邮件进行开拆查验,发现内件物品为用塑料袋简易包装的红白色、蓝白色胶囊,没有任何药品说明,关员随即按规定送检。经专业机构鉴定,其中84粒胶囊含有芬特明成分。

  芬特明临床主要用于中重度肥胖症的短期治疗,地西泮则应用于治疗焦虑、失眠、癫痫、惊厥等症状,长期应用这两类药物可导致耐受性与依赖性。这两类药物均属于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

  海关提醒:我国对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管制。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对精神药品进(出)口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制度,任何单位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出)口精神药品均需取得许可证件。国内消费者切勿随意邮寄精神药品,谨防触犯法律。(完)

【编辑:刘欢】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