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满分”,甘肃何以守得“一河清水”?
中新网兰州12月29日电 (记者 冯志军)水是生命之源,作为中国水资源最紧缺的地区之一,甘肃在过去五年持续聚焦水污染防治,在全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中,连续取得良好、优秀等次,位列全国前列。这为不断为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景象筑牢基础。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9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截至2020年,甘肃38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高于国家平均水质优良比例约17个百分点(全国平均水质优良比例为83%),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国家要求控制在2.6%);18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100%;18个地级城市重点监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优良。
甘肃位于黄河、长江上游,是两大“母亲河”的重要水资源补给区,境内主要为黄河、长江、内陆河3大流域,包括黄河干流、洮河、渭河、泾河、嘉陵江、白龙江、疏勒河、黑河、石羊河9大水系。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牛耘介绍说,“十三五”期间,甘肃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促各地加快提高污水处理水平、加强管网收集系统建设,倒逼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18条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并达到“无黑臭”等级。
2015年,甘肃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分解细化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黑臭水体4类水体水质年度管控目标,将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和碧水保卫战年度任务以清单形式分解下达各地,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地区部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
牛耘说,甘肃构建跨界流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牵头与宁夏、陕西、青海、内蒙古、四川5个相邻省区政府签订了《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启动建立生态补偿工作机制,目前已与四川签订了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协议,正在积极与宁夏、青海、陕西商议签订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协议,推进省内黄河流域上下游市州签订生态补偿协议。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甘肃累计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3.37亿元,用于支持黄河、渭河、大夏河、洮河、马莲河、散渡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162个。
2019年底,甘肃在全国较早启动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建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编制完成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技术报告、工作报告等,形成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一张图”和成果展示系统。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5月份将该省列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三个试点省份之一。
牛耘表示,“十四五”时期,甘肃将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提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持续巩固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主要河流生态流量得以保障,祁连山和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功能有效提升,以水生态保护为核心的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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