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徐州一网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徐州一网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11月27日 18:4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徐州一网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徐州发布微博。 截图

  中新网徐州11月27日电 (记者 朱志庚)11月27日中午,江苏省徐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预防控制组通报,11月26日晚间起,徐州市一些微信群中陆续出现涉及部分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及流调轨迹的信息,并散播“徐州确诊第二例”等言论。经查,以上信息均为谣言,徐州市网信、公安等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恶意造谣传谣行为。

警方通报。 徐州警方供图
警方通报。 徐州警方供图

  据了解,11月26日0时—11月27日12时,徐州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截至目前,全市只有1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在定点医院接受医学观察和治疗。

  27日下午,徐州市公安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通报,2021年11月26日,网民“。。。”(真实身份王某某,男,25岁)在微信群发布“第二例”等有关本次疫情的不实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立即核查,迅速将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王某某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徐州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预防控制组特别提醒,市民朋友和广大网民一定要从官方权威渠道了解疫情相关信息,切勿随意传播、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言论。希望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疫情防控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完)

【编辑:王诗尧】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