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北京市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生育假延长至60日

北京市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生育假延长至60日

2021年11月26日 18:08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视频:北京生育假由30天延长至60天 增设育儿假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 陈杭)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经公布施行。

  修改后的条例调整了北京市与生育相关的假期,女方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日调整为60日。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法制办新闻发言人王爱声表示,《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降低生育养育负担,取消限制生育的措施,提振生育水平等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条例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规定北京市各级政府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设立父母育儿假

  条例调整了北京市与生育相关的假期,女方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日调整为60日;设立父母育儿假,明确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明确延长生育假、育儿假假期调整分配制度。

  未成年子女较多可纳入优先配租范围

  条例要求,健全生育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孕产服务的便利化、规范化和优质化。

  此外,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补助。

  王爱声提到,这次修法还注重保护妇女就业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女性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工会或者职工协商代表可以与用人单位就条例规定的相关奖励、假期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具体落实方式开展协商。

  独生子女每年可获得护理假

  条例将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一次性经济帮助金额由不少于5000元提高至不少于10000元。明确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其父母可以按照北京市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设立护理假,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获得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护理假。(完)

【编辑:黄钰涵】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