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书号印刷销售教辅书8万余套 三被告人因程序违法获刑
中新网杭州11月19日电(郭其钰)三人未经审批,擅自出版、印刷并销售非法教辅书8万余套,销售金额共计198万余元,这些书籍流向多地中学生。记者19日从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三名被告人涉非法经营罪均被判刑,目前判决已生效。此案系2020年度浙江“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2020年8月,浙江多部门联合破获一起销售非法出版物案,当场查获非法出版物7000余册,抓获秦某某等人。经查,秦某某、乔某某、王某某等人未经审批,通过杭州翔宇图书有限公司擅自出版、印刷并销售非法出版物《一典即通·历史·选考总复习(一轮)》高中复习用书2万余套,涉案金额88万余元。
但在办案中检察官发现,涉案的翔宇图书公司是具有正规图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一典即通》的版权也系正常购得,印刷该套书籍的企业也具备印刷资质,唯独尚未取得正规书号。
此时,翔宇图书公司被扣押电脑里的一张账单引起了检察机关注意。该账单中“收入”一栏不仅记录了《一典即通》销售数据,还记录了翔宇图书在案发时间段销售了《8848学考·逐题突破·历史》等其他出版物。
出于办案敏感性,检察官提出通过梳理该账单中涉及的其他出版物,顺藤摸瓜调查犯罪嫌疑人是否还存在经营其他非法出版物的行为。经查,发现《8848学考》是一本“借皮书”,即该出版物冒用其他书籍的书号、CIP数据和版权等信息。
据了解,这些信息均是秦某某等人从书商任某某处获得,后私下联系印刷厂商印刷了6万套左右,并通过翔宇图书公司在浙江省范围内发行,销售总额109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秦某某等人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即上述人员的行为属于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以非法经营罪判决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禁止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等相关业务。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在审查起诉阶段退出违法所得30余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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