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下7两白酒加两瓶啤酒后,杀猪匠张亮竟找到几年前发生过口角的肖强,将对方砍死。昨天,张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重庆)市一中法院受审。
今年49岁的张亮是个杀猪匠,1995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市检一分院指控,今年3月30日晚,张亮与多名朋友一起在餐馆吃饭,其间喝了大量白酒。当晚10时许,张亮酒后骑摩托车来到江北区茅溪肖强经营的茶馆,从车后箱内拿出一把杀猪刀,叫嚷着要肖强出来。
肖强几年前和张亮因倒垃圾发生过口角,此时,他正和朋友打牌。听到有人叫,他走出门外。张亮扶着肖强肩膀,来到茶馆外的空地上,没说两句话,便一刀砍向肖强颈部,致肖强当场死亡。
昨日庭审中,张亮称,当晚他和3个朋友一起喝酒,大概喝了7两白酒加两瓶啤酒。酒后,他头脑发昏,根本不晓得发生了什么事。砍倒肖强后,他快速逃离现场,直到跌进一个河沟内才渐渐清醒。次日,他电话询问朋友邓某,得知肖强已死亡,于是向警方自首。
张亮称,自己叫出肖强,本想教训他一下,“没想过要杀人”。
检方昨日指控称,张亮酒后持刀杀死肖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张亮的辩护人则称,张亮酒后辨认、控制能力削弱,才应为冲动肇事。他没有蓄谋,只是放任了杀人的结果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加之其认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对于间接故意一说,检察官表示否定,她称,鉴定报告显示,张亮当时具备辨认能力,只因酗酒造成控制能力减弱。而按照刑法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该负刑事责任。
昨日,肖强的家人向张亮提出共计90万余元民事索赔。鉴于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文中人物均系化名)(记者 罗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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