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住金山香江枫景小区的汪女士处于有家难回的境地。因为她住的那栋楼排水管堵了,楼上排下的粪水从她家的马桶里溢出,结果使她家泡在粪水里。更让汪女士气愤的是,物业公司极力推卸责任,至今没给她一个满意的说法。
12日上午,记者赶到汪女士位于二楼的住宅。只见房内到处都是黑乎乎的脏东西,地上污水横流,蚊虫成群飞舞,三间卧室的地板都已被水泡得变了形,家具也被浸得脱漆开裂,衣柜内的衣服也被浸得发黑发臭。
汪女士告诉记者,她和老公上月初出差,本月9日晚才回家。当时的景象比现在还可怕,地板上污水过了脚脖子,上面飘浮着粪便和脏东西,令人作呕。除家具外,电脑、吸尘器、电视等电器也都浸在水里,不能用了。这套房子她才装修了不到两年,当时装修加电器共花了三四十万元。
当晚,汪女士夫妇就与物业公司交涉。次日,物业公司人员才赶到现场。
经调查,是该栋楼一排水管设在底层的弯头堵了。由于汪女士家住二楼(一楼住户另有独立的排污管),所以污水从她家卫生间的马桶处倒流入房内。
经汪女士交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疏通了排水管,并用机器吸走了她家大部分污水。
汪女士询问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该怎么办。物业公司方面称:排水管堵塞是楼上住户造成的,与物业公司无关,汪女士应找楼上从三层到三十一层的住户索赔;如有需要,物业公司可义务出面协调。
汪女士对物业部门的说法表示难以接受。她认为,物业公司不对底层的排污管弯头进行定期检测,却把自身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楼上那么多住户,她既没精力找他们索赔,也不想得罪整栋楼的邻居。
记者随后找物业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一听说记者来意,他们马上躲得远远的,拒绝接受采访。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陈尔珠律师认为,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开发商移交过来的小区设施,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维护。物业公司不尽职,应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该事件中,汪女士可将物业公司和楼上住户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汪女士一家表示,如果物业公司不拿出诚意解决问题,他们将诉诸法律。(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