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觉醒 消除权利贫困成新课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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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维权意识觉醒 消除权利贫困成新课题

2010年09月11日 10:18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位建筑农民工打着条幅向开发商讨要工资 资料图
工会组织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服务活动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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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较高,维权意识更强。广州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大约有过半的受访者是工会会员,26%的职工有困难会先找工会。但在权利层面仍存在权利贫困及现有制度框架下的权利实现问题,如何才能规范其权利维护行为和促进其权利维护能力,真正消除新生代农民工权利贫困——

  随着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逐渐提高,其自身素质相对较高,外出的动机不是基于生存需求,更多的是为改变生活方式和寻求更好的发展契机,对打工地的选择不仅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关注务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等,经济发达地区是他们的首选目的地。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便是许多新生代农民工的首选区域之一。

  与此同时,新生代农民工更加注重维权,注重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22岁的广西人梁强(化名)在广州一家物业公司工作近两年,“如果不是春节后加了薪水,我已经不想干了,打算去学门技术。”他告诉记者,这份工作并不算太辛苦,但也学不到什么技能,人员流失很大。以前,他们的薪水仅仅是900元/月,今年春节后广州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才一下子将薪水大幅提高到1500元/月。

  “但是没有提供任何福利待遇,连工伤保险都没有,即使加了工资,也干不长。”梁强说。

  在一份广东省地方媒体的调查中显示,大部分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权益问题非常重视,超过五成受访者定期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介了解政府政策信息。55%的人是工会会员,如果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有26%的人表示会首先向工会组织求助,选择政府部门的有6.5%。

  有专业人士分析,维权是新生代农民工权利意识觉醒的表现之一。据有关资料显示,在珠三角地区的所有外来工中,60%为学生工,30%为农民工,10%为本地工。学生工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主体,他们的特点是在结束学业后就进城务工,对农业、农村、农民并不熟悉,因此不愿意回家务农,而在城市打工时会主动了解法律知识,主动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所以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的维权态度更加坚决。

  一位在深圳某厂工作了十几年的农民工,在被非法解雇时投诉,厂方长期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工人缴纳社保等各类问题。当地的一个劳动维权部门帮他取好证,准备打官司,结果老板请他吃了一顿饭,给了一点钱,他便放弃了。

  然而,在佛山某电器公司打工的80后张晓容,去年11月份她正在冲压车间拉伸机操作台后方擦模,模具突然下压,一瞬间把她的右手压住,后被送医院急救,但是右手还是毁了。张晓容在工伤治疗期间,厂方不允许同厂的丈夫工作期间去照顾,否则以旷工论处。此后,工厂也不再为张晓容提供住宿。由于张晓容在要求索赔过程中遭遇不公平的对待,就主动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伤残鉴定。张晓容拿到伤残五级的等级评定后,前往相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此事。该局召来厂方代表与小张当面协调,双方达成协议,厂方同意赔偿张晓容15万元,同时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在事情得以圆满解决后,张晓容告诉记者:“维权的事情,只有自己坚定态度,才可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张晓容的例子代表着新生代农民工面对劳动就业过程中遇到不公平对待时相当一部分人的态度。他们凭借对法律知识最基本的认识,选择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利。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尽管新生代农民工的权利意识和权利诉求有所增强,但由于所受教育水平有限,当前他们还是整体相对缺乏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群体,其权利及其价值认识仍然维持在较低水平,很大程度上,他们仍然处于权利意识不明确、模糊化阶段。

  新生代农民工维权存在的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专家指出,要实现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利益诉求和基本人权保障的途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其一,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宣传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权利需求,从而构建合理的社会舆论与道德评价体系;其二,强调政府对新生代农民工的重视,特别是建立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维护的法律援助体系,能广泛运用司法程序来保障其合法权益;其三,新生代农民工自身应积极发展和运用多元化的维权手段,树立理性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维权态度,培养自尊性格及其对法治的信仰和期待。

  更好规范新生代农民工权利维护行为和促进其权利维护能力,真正消除新生代农民工权利贫困,成为了新的时代课题……

  【标本】

  工会给我一份惊喜

  ——小程追讨10万元赔偿金的故事

  “心情是忐忑的,一开始去请求工会帮助是不安的,但是,我非常明白的一点就是,一定要将维权进行到底。”这是小程在得知记者就他为自身维权一事进行采访,见面时对记者说的第一句话。

  小程是标准的80后。原本在广东佛山一家贸易公司做业务员。和千千万万的农民工一样,小程走出生他养他的村庄,来到繁华都市为生活打拼。然而,不幸的是,在2008年7月,小程在外出工作时发生交通意外,致使右手臂手肘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伤残七级。

  小程告诉记者,当时拿到工伤鉴定之后,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向公司提出经济赔偿,“毕竟是工伤,按照法规,公司就应该负责任。”小程告诉记者,尽管自己并不是太了解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但为自己维护权利的意识是有的。

  于是,不久后,小程正式向公司提出经济赔偿要求。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公司一口拒绝了。

  怎么办?

  “维权”信念坚定的小程,在无奈之下向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我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理由让自己委屈。”小程说,“以前读书时知道有维权这回事;现在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上对这方面的宣传越来越多,没明白具体的法律,但起码会有这样的意识。”

  小程提交了仲裁申请之后,到了2010年2月,其劳动仲裁委裁定公司赔偿小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停工留薪工资共计4.8万多元。面对这份判决结果,小程表示满意,但公司却不服此裁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没想到,公司会打官司。”小程有些意外,“刚得知这个消息时,我心里还比较害怕的,毕竟法律知识也只是略知一二而已。”他打着嘀咕:“和公司打官司,能赢得了吗?”

  此时,小程忽然想到了工会,或者可以请工会帮忙维权?怀着忐忑的心情,他来到了佛山市总工会。“我也没想到,市总的工作人员竟然说,根据市总职工维权实效年的有关规定,可以为我免费提供法律服务。”这样的帮助,对多年在外打工的小程来说,的确算是一份惊喜。

  接到小程的案子后,佛山市总安排了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贺律师为小程提供法律援助。其后,小程得到了贺律师的积极协助。小程介绍,贺律师当时在了解了案情后发现,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评残后的赔偿应包括停工留薪工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但是,小程在劳动仲裁中只对一部分利益提出了诉求,并且诉求偏低,还有很多正当利益并未诉及,比如社会保险理赔金和商业保险理赔金都被公司代领,并未支付给小程。在贺律师的建议下,小程以“最优维权”为目的,一次性提出提高赔偿金,由48314.6元增至103012.54元。

  最终,开庭时,态度一直强硬的资方在法律事实面前动摇,并且同意了协调意见。一星期后,公司的全额经济赔偿款10万多元全部归还给小程。

  “工会帮了我大忙。”小程高兴地说,“我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不难,难的是要坚定不移地将维权进行到底。”(张烁 叶小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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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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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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