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儿子偷卖后,老人一度住在帐篷里。(资料图片)本报实习记者杨天啸摄
本报连续报道六旬夫妇的命运。 方圆公证处现在加装摄像头防范诈骗。本报记者王磊摄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今年2月,原本有房住的老夫妇张希亮和杨二雪,无奈露宿街头,老夫妇称这缘于儿子找人冒充父母在公证处做了房屋委托出售公证,致使房屋在老两口不知情下被出售(本报多次报道)。昨天,记者从东城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审认定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在审查中存在重大过错,其被判按房屋市场价赔偿120万余元。
张希亮和杨二雪,是对年近六旬的老夫妇,都是退休工人。7年前,老夫妇通过遗产继承的方式取得宣武区虎坊路一处50余平米房产的所有权。今年2月,老两口却无奈搬离房屋,搭起帐篷露宿街头,而房子的所有权人在5个月的时间里已两度变更。
老夫妇称,儿子为还赌债,偷走房本和他们的身份证,找人冒充父母,在方圆公证处做了房屋委托出售公证,将50余平米的房子以36万的低价卖出。老夫妇称,公证处在两人完全不知情、更不可能到场的情况下,出具委托公证书,其审查不实存在过错,致使其钱房两空,公证处应赔偿损失。
庭审中,公证处称即便在委托公证证明中审查出现失误,也不是导致造成老夫妇房产出售损失的直接原因,老夫妇应向其子索赔。
张希亮夫妇向法院提出,公证委托卷宗中的公证申请表和委托书委托人落款处的签名都不是本人所签,故申请进行笔记鉴定。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签名字迹不是张希亮夫妇所写。
承办法官杨文起表示,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公证处在审查办理该委托公证书中存在重大过错,与老夫妇的房屋被出售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给两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法院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该房屋的市场价为120万余元,公证处应按此市场价进行赔偿。如果公证处认为张希亮的儿子有诈骗嫌疑,其与小张的纠纷可另行解决。
■追访
老夫妇拿到赔偿后将买房
在今年2月寒冬,张希亮老夫妇窝在简易帐篷里整日以泪洗面。如今,在等待法院判决中,老夫妇搬到卢沟桥附近居住,“这里虽然远,但便宜,一个月才500元钱”。老夫妇租住在一个大杂院里,仅12平米,“睡觉和做饭的地方都在一起”。
老夫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并对记者说,如果能拿到赔偿款,他们准备买套房子。对于儿子小张如今的下落,两人表示仍不知情。
公证处恶意诈骗防不胜防
宣判后,公证处的代理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
昨天,公证处的代理人王女士说,房屋被出售是小张通过签署买卖合同造成的结果,委托公证书不过是小张为出售房屋通过欺骗取得的工具,“公证处不会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但不应代人受过”。
王女士担心,这会给社会形成示范,即家庭成员通过合谋欺诈公证处以赚取经济收益。通过出售房屋赚取房价款,再起诉公证处赚取全额房价赔偿,“这成为一个盈利模式怎么办?公证处防不胜防”。
公证员在办理委托公证时,必须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和证件。王女士说,在实践中查出了部分证件造假者,今年5月的10天内,公证处就查出5起证件或材料造假案例。而证件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以前是凭肉眼审查”。其他同行还遭遇过,姐姐冒充妹妹办理公证的情况。目前,为防范当事人“反水”,公证处安装了摄像头进行拍照。
王女士说,委托公证本来是方便当事人,公证处不可能让当事人再提供居委会、街道等的旁证进行证明,那会无意中提高举证成本和增加不方便,因此这需要诚信机制的建立,“司法局与公安局也正联手打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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