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8月23日电(刘柱 刘登定)无证驾驶机动车撞倒人后,把被害人送往医院的途中发现已死亡,便抛尸荒野驾车逃逸。23日,湖南衡阳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抛尸案犯罪嫌疑人刘福生提起公诉。
经查实,犯罪嫌疑人刘福生,男,今年52岁,湖南省祁东县人。今年6月30日晚上11时许,刘福生无证驾驶湘D66915面的车沿洪河公路从祁东驶往金桥,行至金桥镇九塘村前进组22号地段时,将行人曹某撞倒。
肇事后,刘福生将曹某运离现场,在送往祁东县城医院的途中发现曹某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追究,刘福生将曹某的尸体抛弃到金桥镇天堂村上升组公山岭的草丛中,然后驾车逃逸。
案发后经法医鉴定,曹某在被抛尸之前已死亡,抛尸现场没有明显血迹和挣扎痕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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