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衢州7月6日电 (李飞云 汪佳)7月6日下午,浙江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起特大运输、贩卖毒品案,涉案15名被告人中6名为“90后”,8名为“80后”。
15名被告穿着醒目的黄背心站成一排,清一色的年轻脸庞,低头倾听着审判长的宣判。被告人林永仙运输、贩毒冰毒1760余克、麻古7.9克、K粉480克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张国群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被告人以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十三年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福建人林永仙在2008年下半年先后结识了衢州人“文文”和张国群,并从此保持密切的毒品交易关系。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7月的时间里,“文文”和张国群分别通过银行账户汇给林永仙共计81万余元人民币用于购买毒品,主要为冰毒和麻古。林永仙收款后,以坐火车或乘大巴车的方式将毒品运送至浙江省衢州市,有时候也会将冰毒伪装成普通货物托福州到衢州的大巴司机带至衢州,然后由张国群前去接货。
张国群将从林永仙等处买到的毒品除留一部分自己吸食外,通过女朋友阿蜜、朋友“晶晶”等人贩卖,大多数时候自己亲自卖给他人。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7月间共贩卖冰毒250余克,麻古35颗。
张国群的女友阿蜜是一名未满16岁的小姑娘,因父母离异,走上社会,被朋友带着开始吸毒。与张国群在一起之后,阿蜜的毒品都由张国群免费提供,开始阿蜜把一些自己吸剩的毒品卖给他人,后来开始帮朋友从张国群处买毒品,有时自己也从中赚取一些差价。除阿蜜外,张国群还有卢小刚、伊占权等多人从其手中拿货贩卖。
2009年7月6日,林永仙收到张国群的汇款之后,亲自带着半条K粉和49克冰毒从福建坐火车送到衢州张国群的租住处,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张国群等其余14人也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林永仙的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张国群等14名被告人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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