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午夜醉卧在机动车道上,出租车司机李小勇未及时发现被害人,将其卷入车底拖带,致使醉汉当场死亡。今天上午,肇事逃逸司机李小勇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
34岁的李小勇系北京市起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和妻子分班同开一辆出租车,案发当天他因过度疲劳,曾停在路边睡觉。2009年11月5日凌晨4时,睡醒后的李小勇驾出租车行驶到东城区安德路东口27路公交车总站前时,将醉酒后半卧在机动车道内的51岁男子王某卷入车底拖带,致其肋骨断裂刺入心脏,造成心脏破裂大出血死亡,后李小勇驾车逃逸。
“我往西拐弯,被害人正走着,到跟前忽然躺到我车底下,根本就来不及踩刹车,就轧过去了。”今天在法庭上,李小勇一改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觉着咯噔一下,没听见异常声音,一害怕就开车走了。”他后来又想把被害人送到医院,但回现场后发现警察,便驾车去了洗车房。
此前李小勇在公安机关交代,他的车撞上黑影后曾踩刹车,听见车底下有拖带声,拐进胡同后看到路上躺着个人。因害怕赔钱,他就绕过被害人离开现场。后来他因前保险杠没有痕迹,曾回现场察看探头,结果看见警察已到现场,就去了洗车房。“想刷洗一下,这样警察就看不出来了”。其后,他若无其事地和妻子交班,并送孩子上学。
检察官在法庭出示的3段现场监控录像,证实了案发的全部过程。录像显示,案发当天凌晨4时零8分,被害人王某出现在画面中,随后醉卧在机动车道上,此后有几辆出租车经过现场,看见醉卧的被害人都绕过去了。4时13分27秒,肇事车出现并以每小时40公里速度驶过,画面上显示该车经过被害人时车速放慢,且驶离后,倒在路上的被害人也随之消失在画面里。另一段录像显示,案发时出租车拐弯进入安德路旁边的一小区内,然后又调头驶出。
李小勇看完录像,并未表现出愧疚,仍然坚持他的说法:“我根本就听不清有没有拖带声,不知道有没有拖带……”根据法医鉴定报告,被害人王某并非被撞击死亡,而是拖带导致死亡。
经交通部门认定:被告人李小勇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王某负次要责任。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小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被害人被撞后已经死亡,李小勇即使不逃逸,也无法挽救其生命,此外李小勇家庭比较贫困,因此害怕被追究民事责任。截至发稿时止,此案仍在审理中。(记者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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