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侨眷利益 广西成立“为侨法律服务顾问团”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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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侨眷利益 广西成立“为侨法律服务顾问团”
2010年03月23日 21: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宁3月23日电(林浩)为加大依法护侨工作力度,推动华侨华人、归侨归眷在广西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在南宁成立“为侨法律顾问团”,为广大侨胞提供咨询、讲座、代理等法律服务。

  顾问团成员由徐新宁、卢延华等6名资深法律专家组成,他们经广西司法厅认可,由广西侨务办公室遴选、审核聘任,具有较深的法律基础和较强的法律工作能力,精通涉侨(外)经济等法律知识。他们表示将在未来的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优势和力量,依法维护华人华侨、港澳同胞、归侨归眷在广西投资融资、生产经营、经济贸易等民商事活动的合法权益。

  广西侨办主任冯祖华对顾问团的成立表示祝贺,要求顾问团的律师们切实履行好顾问职责,以人为本,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和服务第一的观念,做到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诚信自律、依法护侨,为归侨归眷说话,使他们在办事过程中少走弯路,少吃亏,切实维护好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冯祖华说,希望有更多的华人、华侨到广西办工业区、产业区,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献力献策。

  据悉,广西是中国三大侨乡之一,有220余万归侨侨眷和300多万桂籍海外侨胞,主要分布在马来西亚、泰国和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目前,海外华商已经成为推动广西扩大开放和加快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截至今年一季度,广西实有外资企业2494家,投资总额逾230亿美元。其中,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投资企业占广西外商投资企业总数的80%左右,投资额占外商投资总数约7成,投资领域包括酒店、地产、旅游、制药、化工、饲料、食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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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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